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6年4月8日—4月14日
|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 |||
| 项目名称: | ****3000吨/年甲硫基乙醛肟加工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姬家山产业园曹赵线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研究所****公司 | ||
| 建设项目概况: | ****拟投资4000万元,在**市**区姬家山产业园曹赵线处建设3000吨/年甲硫基乙醛肟加工项目,企业在现有的已建厂房进行建设,项目所用厂房总面积为4860m2,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3000吨甲硫基乙醛肟能力。主要生产设备:溶解釜、升温釜、过滤器、结晶釜、析晶釜、离心机、双锥干燥机、包装机等。主要原料:甲硫基乙醛肟粗品、活性炭、工业盐(氯化钠)、纯水等。生产工艺流程:溶解-升温-过滤-结晶-离心-烘干-包装。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有离心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等。企业拟建设1套5m3/d蒸发系统+50m3/d的ECCO催化氧化+EOT电催化氧化处理系统,本项目离心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经蒸发系统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ECCO催化氧化+EOT电催化氧化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水与循环冷却水排水一同汇入厂区总排口,经污水管****水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泗河,最终汇入汤河。废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处理厂收水要求(COD≤350mg/L、BOD5≤70mg/L、氨氮≤50mg/L、总磷≤5mg/L、SS≤150mg/L、总氮≤50mg/L)。 (2)废气 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上料废气、过滤废气、烘干废气、包装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废水蒸发不凝气、RTO焚烧尾气。运营期间产生的上料、烘干和包装废气经袋式除尘器预处理后,同过滤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废水蒸发不凝气一同进入RTO+两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各项废气处理后需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农药制造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VOCs≤60mg/m3、SO2≤200mg/m3、NOX≤200mg/m3)。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无组织废气等。项目生产采取全流程控制、合理密封、加强维护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3)噪声 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各类泵、风机、离心机和双锥干燥机等生产设备,其噪声声源值为80~85dB(A)。通过减振、隔声等措施进行治理后,根据预测,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东、南、西、北四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 项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一座270m2 )和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座250m2 )。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蒸发废盐渣、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固废未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作为废品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 公众参与情况: | 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公众参与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环境局 |
| 联系电话 | 0392-****279 | 落款日期: |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