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城泉都****公司:
贵公司提交的《关于**市**片区文旅康养融合发展及旅游基础设施(一期)地热取水项目办理取水许可的申请》已收悉。结合《**市**片区文旅康养融合发展及旅游基础设施(一期)地热取水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及专家审查意见,经审查,所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片区文旅康养融合发展及旅游基础设施(一期)地热取水项目的取水口,设置于**市**区马桥镇**村**易汤**养心谷附近的供水管井。供水管井共计两口,取水点坐标分别为:供水管井ZK01,东经114°19′35″,北纬29°49′13″;供水管井ZK02,东经114°19′32″,北纬29°48′39″。取水水源为**地热田地下水。本取水项目采用潜水泵抽取供水管井中的地热水,通过DN125-DN150管道将水引至**易汤**养心谷1000m3蓄水箱;供水管井各配备潜水泵一台,型号为200QJR80-80,流量80m3/h,扬程80m,各配套电机一台,型号YQSR200,功率30KW,潜水泵位于井深约80m处。本项目取水用途为服务业用水,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主要用于**易汤**养心谷的洗浴、理疗。
二、同意《论证表》中的用水指标以及节水评价分析结论。本项目日平均取水量为755m3,日最大取水量为1265m3,核定年取水总量为27.6万m3。
三、同意《报告表》中对项目节水水平的评价、节水工艺以及节水潜力的分析。
四、同意项目取水水源论证的分析结论,取水水源的水量和水质能够满足本项目取用水的要求。
五、同意项目取退水影响分析的成果。本项目在**市**区马桥镇**村**易汤**养心谷附近取水,项目通过排水管道进入市政排污口,****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淦河。年退水量为21.1万m3。项目取退水对区域水**量、水功能区、水生态以及其他取用水户的影响较小。
六、贵公司应做好取水许可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严格按照许可水量进行取水,切实执行用水定额,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做好用水统计工作,规范建立取用水台账。
七、本项目取水工程(设施)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应在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设施)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八、在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下,贵公司应服从我局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九、若本项目取水事项发生重大变化,贵公司应重新进行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十、本项目许可申请批准后三年内,若本项目未取得核准或取水工程(设施)未开工建设,本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文件将自行失效。
十一、本项目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我局负责取水许可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请贵公司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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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