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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现将**纵横时代伶俐****公司申请办理位于**市****工业园****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PPP项目(一期)配套设施工程综合能源补给站(地块一)予以批前公示如下:
一、项目地址
**市****工业园区
二、地类(用途)
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三、 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构筑物包括:站房、网架罩棚、公共服务设施用房。
四、 公示地点
(一)******局规划公示栏(祥宾路1-1号埌东村六组68****农贸市场四楼);
****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PPP项目(一期)配套设施工程综合能源补给站(地块一)项目现场公告栏;
(****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n);
同时,将在2026年4月7日起(共三个工作日****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n)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内送达至******局市政交通股(联系电话:0771-****960),邮寄地址:**市**区祥宾路1-1号埌东村六组68****农贸市场四楼418室,邮编530000。
特此公示
******局
2026年4月7日
| 伶俐一期能源补给站(地块一)公示(2026.4.7).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