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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收田家会街道唐则墕村土地的预公告
离政公(2026) 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研究决定启动征收田家会街道唐则墕村土地1.2043公顷,****政府实施的“**石州220千****电站)项目”。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相关规划,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街道
田家会街道办。
二、****委员会
田家会街道唐则墕村。
三、权属状况
集体土地。
四、拟征收位置面积范围
唐则墕村土地范围内(附坐标及影像图)。
五、拟征收土地目的
该项目是为了提升**电网的**配置能力、安全稳定水**经济运行效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六、拟征收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用地。
七、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1、调查单位:
******局、离****服务中心、田家****村委。
2、调查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3、调查地点:
田家会街道唐则墕村。
4、调查程序:
******局、离****服务中心、田家****村委共同核实并实地调查。
5、调查参加人员:
******局、离****服务中心、田家会街道办和唐则墕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权利人。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相关要求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的时间,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对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未如期办理土地现状调查的,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结果为准。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相互转告。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用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予办理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文华 158****5585 崔应峰 193****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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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