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拥有对**市恒利达****公司债权资产,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处置资产信息
截至2026年4月8日,拟处置**市恒利达****公司的债权本金余额为6895.04万元,利息余额为10285.87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 截至2026年4月8日 单位:人民币元 | ||||||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罚息等 | 债权合计 | 抵押措施 | 保证措施 | 资产所在地 |
| **市恒利达****公司 | 68,950,416.57 | 102,858,668.04 | 171,809,084.61 | 1.******公司位于**市兴****镇**公路东、110国道南,商业房产建筑面积17,061.91平方米及商业土地面积296,587平方米; 2.刘恒、刘杰、刘小娥持****商贸****公司的100%的股权质押。 | ****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司、刘恒、王翠芬,刘杰、刘小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市 |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公司要求方式付款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且以下主体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受让人需在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承诺不属于不得购买范围主体。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
五、特别提示
1.以上处置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拟处置资产的借据、合同/协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确定为准,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以上拟处置资产及其处置方式、交易对象要求、处置方案进行调整。
2.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清单中主债权及从权利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3.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李先生、王先生,联系电话:0471-****560、0471-****60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71-****868
联系地址:**自治区**市**区腾飞南路45号绿地腾飞大厦A座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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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