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区专精特新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次)第一标段废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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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祥****园区建设项目(二次)

第一标段废标公告

****受****的委托,就**市祥****园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6年04月08日在******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市祥****园区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

1.3、建设地点:**市**区

1.4、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

1.5、计划投资额:9800万元

1.6、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市**区经一路西、华夏幸福都市食品产业港内及北侧,****园区进行改扩建,包括地上、地下两部分,同时配套建设排水、电力、暖通、消防管网等室外工程。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市祥****园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1.8、招标范围:第一标段: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要求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

1.9、计划工期:第一标段:24个月。

1.10、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达到相关部门有关设计技术标准、规范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施工质量达到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11、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网页截图,出具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2.3、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4、信誉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含企业、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工作任务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企业。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市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获取招标文件。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7人

四、评标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交的个人证书,证书持有人未见本人亲笔签署确认;******公司: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承诺书外,未按要求填写联合体名称,不符合招标文件“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未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人员的原件扫描件。以上两家投标人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家,按招标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方法的要求,招标人应当重招标。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六、公示时间:2026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12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八、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76****0545

地 址:**省****园区经一路与王白**交汇处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郑****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号幢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2****7288

监督部门:******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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