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高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批后公示

审批
陕西-咸阳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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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批后公示
时间: 2026-04-09 17:08:31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省国土空间规划传导细则(试行)(2025年)》《**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4年)》等相关规定,《**高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包含18个单元的单元层面详细规划及28个地块的实施层面详细****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予以批后公布。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范围:**高新区陇海铁路以**分(不含装备制造园),总规模69.20平方公里。

2、规划内容:包含18个单元的单元层面详细规划及28个地块的实施层面详细规划。具体规划情况如下:

**高新区18个单元规划一览表

序号

单元编号

单元类型

主导功能

单元面积(公顷)

规划人口(万人)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1

610********1036

开发单元

城市更新单元

城市更新

550.70

4.0

2

610********4037

开发单元

一般城镇单元

综合服务

307.89

2.0

3

610********1038

开发单元

一般城镇单元

居住生活

176.05

2.5

4

610********1039

开发单元

一般城镇单元

居住生活

205.62

7.5

5

610********1040

开发单元

一般城镇单元

综合服务

304.03

6.0

6

610********4046

开发单元

重点开发单元

高新技术、文化创意

478.85

2.7

7

610********4047

开发单元

重点开发单元

创新孵化、高新技术

453.65

1.5

8

610********1048

开发单元

重点开发单元

大学园区

416.42

4.3

9

610********2049

开发单元

重点开发单元

文化创意、金融商务

217.67

1.5

10

610********0011

开发单元

城乡融合单元

近郊都市休闲

362.53

0.3

11

610********4012

开发单元

其他单元

居住生活

408.11

1.5

12

610********4013

开发单元

一般城镇单元

综合服务

433.66

2.2

13

610********4014

开发单元

一般城镇单元

产业发展

597.42

0.5

14

610********0016

开发单元

城乡融合单元

产业发展

372.85

0.2

15

610********4017

开发单元

其他单元

产业发展

420.63

3.2

16

610********0021

开发单元

城乡融合单元

居住生活

478.21

0.1

17

610********1022

开发单元

其他单元

综合服务

381.05

4.3

18

610********0023

开发单元

重点开发单元

金融服务

354.85

0.7

**高新区28个地块实施层面详细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一览表

序号

地块编号

项目位置

项目净用地面积(亩)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建筑系数

绿地率

1

****

高科五路以西、星火大道以北、纬二路以南、新腾路以东

82647平方米

(合123.970亩)

一类工业用地

≥1.0

≥40%

≤15%

2

高新区GX-19-02-01、02

高科三路以西、星火大道以南、高科四路以东

48137平方米

(合72.206亩)

一类工业用地

≥1.0

≥40%

≤15%

3

高新区GX-19-02-03、04

高科三路以西、科技大道以北

3015平方米

(合4.522亩)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8

≤30%

≥20%

4

中心**GX-15-03-03

北临规划纬一路,南至规划高新大道,西靠规划纺织二路,东临现状耕地

72656.29平方米

(合109.000亩)

一类工业用地

≥1.0

≥40%

≤15%

5

高新区GX-18-07-01、02、03

科技大道以南,渭河以北,高科五路以西、高科八路以东

765994.34平方米(合1148.992亩)

高等院校用地

≤2.0

≤35%

≥35%

6

中心**GX-11-04-02、03、04

**路以东、咸平路以西、胭脂路以南、**路以北

22640平方米

(合33.960亩)

医院用地

≤2.5

≤36%

≥22%

7

中心**GX-11-04-01

**路以北、华家寨路以东、咸平路以西

54060.40平方米

(合81.09亩)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2≤容积率≤3.5

≤20%

≥35%

8

中心**GX-10-02-01、02

宝泉路以北、****公司以西、****公司以东

3412平方米

(合5.118亩)

一类工业用地

≥1.0

≥40%

≤20%

9

中心**GX-10-05-02-01

渭**路以北、咸平路以西

23287.70平方米

(合34.93亩)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2≤容积率≤3.4

≤20%

≥35%

10

中心**GX-06-07-01、02、03

**路以南、老西宝高速以北、纺织一路以**域

34150平方米

(合51.224亩)

一类工业用地

≥1.0

≥40%

≤15%

11

高新区GX-07-12-01

**路以东、**路以北

37999平方米

(合56.998亩)

一类工业用地

≥1.0

≥40%

≤15%

12

中心**GX-06-01-02、03

纺织大道以东,留印路以北,支一路以南

19050.07平方米

(合28.575亩)

交通场站用地

1.2≤容积率≤2.5

≤60%

≥5%

13

中心**GX-17-04-01

高科四路以东、纬二路以北区域

17573平方米

(合26.360亩)

一类工业用地

≥1.0

≥40%

≤15%

14

中心**GX-20-02-01、02

高科三路以东、星火大道以北

24344.85平方米

(合36.517亩)

商业用地

1.2≤容积率≤4.5

<50%

≥20%

15

中心**GX-19-02-05、06

高科三路以西,纬四路以北,星火大道以南

11900.0平方米

(合17.850亩)

广场用地

≤0.05

≤5%

≥30%

16

高新区GX-17-04-04、05、06、07

高科三路以西,纬一路以南

31898.18平方米

(合47.846亩)

一类工业用地

≥1.0

≥40%

≤15%

17

高新区GX-19-04-01、02

东临现状高科三路,西接规划公园绿地和文化用地,南依现状星光大道,北靠规划纬五路

62652平方米

(合93.978亩)

中小学用地

0.8≤容积率≤1.1

≤30%

≥35%

18

高新区GX-19-05-07

高科四路以西、秦创路以北、尹家路以南、大寨路以东

57866平方米

(合86.799亩)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2≤容积率≤2.6

≤20%

≥35%

19

中心**20GX-19-06-01、02、03、04、05、06

高科三路以西,高科四路以东,星光大道以南,滨河大道以北

204904平方米(307.356亩)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2≤容积率≤3.2

≤22%

≥35%

20

高新区GX-15-02-06、07、08

高新大道以北,纺织二路以西,产业南路以南

82273平方米

(合123.409亩)

一类工业用地

≥1.0

≥40%

≤15%

21

高新区GX-15-02-01、02、03、04、05

纺织二路以西、纺织大道以东、纬一路以南、纬二路以北

40912.79平方米

(合61.369)

一类工业用地

≥1.0

≥40%

≤15%

22

中心**XF-06-04-07

规划劳动路以南、西环路以西

85220.40平方米

(合127.83亩)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2≤容积率≤3.5

≤18%

≥35%

23

高新区GX-05-16-01、02、03

纺织大道以西,西咸快速**辅路以北,**路以南

3838.93平方米

(合5.760亩)

一类工业用地

≥1.0

≥40%

≤15%

24

高新区GX-06-06-01、02、03、04

纺织大道以东、**路以南、西兴高速以北

20321.15平方米

(合30.48亩)

一类工业用地

≥1.0

≥40%

≤15%

25

高新区GX-14-04-01、02

纬二路以南、纺织四路以西,星火大道以北

159151.82平方米

(合238.728亩)

一类工业用地

≥1.0

≥40%

≤15%

26

中心**XF-04-04-01

渭**路以北、浴康路以东

15214平方米

(合22.820亩)

商业用地

≤3.8

≤50%

≥20%

27

中心**GX-19-02-04

星火大道以南、高科四路以东、****广场以西、纬四路以北

20083.33平方米

(合30.125亩)

文化用地

容积率≤1.5

≤40%

≥25%

28

中心**GXTZ-01-02-02

**外环南辅道以南,博物馆路以西,仲卿东路以西,规划路以东

162177平方米

(合243.265亩)

图书与展览用地

≤1.0

≤30%

≥35%


二、规划实施要求

在《**高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实施中,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执行规划布局与技术指标,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统筹优化**利用、空间布局与绿地系统,系统完善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配套,以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开发建设,努力实现社会、生态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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