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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4-09
| 项目名称 | **五里三城文化旅游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县湖西畲族乡“五里三城”(赵家堡、诒安堡和蓝廷珍府第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林志强 |
| 联系人 | 林志强 | 联系电话 | 150****1811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0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50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30-12-31 | ||
| 建设性质 | 扩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3.6平方公里,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一赵家堡、诒安堡和蓝廷珍府第组成的“五里三城”为主,统一整治开发,配套其他商业设施,打造文化旅游目的地。重点对“五里三城”(赵家堡、诒安堡和蓝廷珍府第)进行文物保护修复,完善景区配套设施,****活动中心****中心、****中心、****中心等相关产业区。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废气采取空气过滤措施后通过通风管道排放至大气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管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生活****公司每天固定清运 | ||
| 噪声 | |||
| 生态影响 | |||
| 承诺:**** 林志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林志强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