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0222
通讯地址:**医药高新区(**区)数据局
联系人:**医药高新区(高****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1.****年产20000吨食品加工项目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0吨食品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医药高新区(**区)祥泰路565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易****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位于**市****开发区祥泰路565号,利用现有厂房14814.15平方米,建设“年产20000吨食品加工项目”。项目配套购置包子成型机、包装捏花机、和面机、压面机、蒸锅、电炒锅、速冻设备、切菜机、切丝机、全自动生产线、锅炉、空压机等主要生产设备300台(套),采用全自动包馅、捏花等先进工艺建设速冻面点生产线、速冻调制食品生产线、豆制品生产线、酱卤制品生产线及配套公辅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速冻包子2000吨、速冻饺子800吨、速冻调制食品2400吨、速冻食品300吨、调理肉制品1000吨、豆制品10000吨、净菜2000吨、蔬菜制品100吨、食用油及其制品100吨、蒸煮类糕点及食品馅料1000吨、腌腊肉制品300吨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亚同环****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加盖密闭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油炸、炒制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上料粉尘经防爆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其他未收集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相关标准。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中2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残次品废料及不合格品、豆渣、除尘下灰、废培养基、废动物油、污水处理站污泥等,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中,由相关单位定期回收综合处理;废活性炭、废药剂瓶、样品废渣、废试纸、检测卡、废化学药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
2.****公司新增年产3万吨高端光伏钢、铝支架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 | 新增年产3万吨高端光伏钢、铝支架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医药高新区(**区)大泗镇宇马路1号 |
| 建设单位 | ****公司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为进一步满足光伏市场对高端光伏钢、铝支架需求,****公司经******开发区(**市**区)数据局备案同意(备案号:泰高新数备〔2025〕346号),拟投资2000****公司现址内建设新增年产3万吨高端光伏钢、铝支架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原有3幢厂房(分料仓库、喷砂车间、精加工车间),面积约10000平方米进行适应性改造。拟新增喷砂机、BIPV钢支架生产线、加工机床等设备54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万吨高端光伏钢、铝支架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运营期喷砂颗粒物经旋风除尘器+文丘里除尘器处理后在喷砂车间内排放,锯切颗粒物和有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达到**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表1中颗粒物(其他)和非甲烷总烃(其他)有组织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因排放量较少,经自然通风扩散后,其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达到**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表3中其他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及排放。 项目运营期主要高噪声设备设施为铝型材喷砂机、钻攻一体机、数控锯切、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生产设备和公辅设施。在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治理措施后,经预测项目投入运营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金属废料、破损除尘袋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其中金属废料定期交由综合利用单位回收利用,破损除尘袋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废乳化液、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暂存在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在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为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