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西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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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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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生规定
2026-04-09 16:07

为做好2026年****(含**高中班〈校〉、****学校、**中职班、****中专)招生工作,统筹管理区内外招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选拔符合培****学校新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高中班(校)招收户籍在藏(截至5月10****初中毕业生。

(1)区内世居两代以上(含两代)藏族、回族、怒族、傈僳族、纳西族、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简称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子女考生,父母至少一方为干部职工的,必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随父母至少一方为居民的,必须提供父母****办事处/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随父母至少一方为农牧民的,必须提供父母至少一方所在县/****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

(2)汉族及区外少数民族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父母至少一方必须在藏工作满八年及以上(截至7月31日),必须提供父母至少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注明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进藏工作时间,是否系进藏干部职工亲生子女。

(3)坚持“考生自愿、家长同意”原则,报考**高中班(校)须签订《家长承诺书》《学生承诺书》(简称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三份,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学校、家长(考生)各持一份留存,****中学业水****学校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简称信息管理系统)留存电子信息。

(4)身体健康,无文身,无病毒性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无心脏病、癫痫病、抑郁症、精神病病史,无耳聋、足跛等严重影响学习的情况。

(5)**高中班(校)专项计划招收符合报名条件的边境县、海拔4000****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毕业生。

3.****学校招收户籍****初中****中学面向“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子女考生”和“汉族及区外少数民族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招生,且户籍在藏〈截至5月10日〉);**中职班招收****初中毕业生;****中专招收户籍或****初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生活能自理且能坚持学习的残疾人可报名****学校招生。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初中阶段教育者;

(2****学校及以上学籍的在校生;

(3)尚处于禁止参加考试的受处理者;

(4)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与审核

1.报名时间: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4月13日10时至5月6日18时,网上信息审核时间为4月15日10时至5月10日18时。

2.报名网址:信息管理系统(http://xk.****.cn:8082/),****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zsks.****.cn)。

3.报名方式

(1)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凭身份证号作为账号登录系统,登录后可修改密码。

(2)各级教****初中班(校)要按照规定时间和数据采集标准,组织区域范围内的考生完善各类信息与资料,完成网上报名相关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4.报名材料

(1)原始材料:户口本(卡)、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学籍信息档案(即学籍表,****学校签章认定,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其他学籍证明)、考生及监护人电子照片(免冠蓝底,JPG格式,宽360像素×高480像素,不超过50 KB)、出生证明材料、结婚证明材料、抚养证明材料、原建档立卡材料、承诺书等。

(2)审核材料:所有考生均须上传《****中学业水****学校招生报名表》(简称报名表);符合**高中班(校)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上传《**自治区**高中班(校)报考资格审查表》(简称审查表,****中学的考生也须上传审查表)、《**自治区**高中班(校)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简称政审表)以及承诺书;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须上传《****招生政策加分情况审查表》(简称加分表);申请借考的考生须上传《****中学业水平考试借考生情况登记表》(简称借考表);农牧民子女考生须上传《****中学业水平考试农牧民子女情况登记表》(简称登记表)。

报名表、审查表、政审表、加分表、借考表、登记表、承诺书最终以系统生成为准,其中报名表、承诺书须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审查表、政审表、加分表、借考表、登记表须按要求办理审核。所有材料需逐级留存,统一交报名所在地(市)教****初中班(校)汇总。

5.资格审查

(1)区内在校报名考生:报考**高中班(校)的考****教育局初审、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终审。未报考**高中班(****学校进行网上审核。

(2****初中班(校)报名考生:****学校进行网上审核。

(3)外来报名考生:统一由报名所在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网上审核。

考生及其父母一方户籍信息中的出生申报登记、出生地、籍贯信息等均可作为对其认定的依据;认定困难的可通过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抚养证明等有效材料予以佐证;认定过程中出现分户、跨代等其他情况的,应坚持有利于考生的原则,通过各种有效支撑材料,具体情况具体研判。干部职工子女考生资格审核认定困难时可通过其父母单位在藏备案资质材料、单位上级主管组织或人社部门任免、任命、任职材料、个人在藏工作履历(含年度或绩效考核材料等)、个人社保信息等佐证材料。

6.注意事项

****初中班(校)要优化信息采集与审核工作流程;要进一步规范各类信息填报及各项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确保数据准确无误,资料清晰可辨。所有信息均为考生电子档案材料,是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和下一学段升学报考资格的复核依据。

(三)其他

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学校须于6月25日前完成各类政策加分的审查和公示,并将汇总****考试院。

二、思想政治品德审查和体检

(一)思想政治品德审查

1.报考**高中班(校)的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品德审查(简称政审),由教育考试****学校在报名期间组织完成。报****中学的考生另须按**军区要求参加政审(政审名单另行提供)。**中职班录取考生须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政审。

政审须如实记录考生简历、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及在校表现,由学校和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法律或纪律处分的考生,须提供详细材料,包括所犯错误事实、处理意见及改正表现,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政审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有危害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言行的;

(3****管理处罚法,****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4)品德恶劣、道德败坏或有流氓、偷盗行为的。

(二)体检

1.报考**高中班(校)、****中学****初中班(校)应届毕业考生须参加体检。区内在校考生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在离校前组织完成;**初中班(****学校在返藏前组织完成;非区内在校考生和借考考生分别由各地(市)教育考试****学校在考试全部结束后一周内组织完成。报****中学的考生另须按**军区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名单另行提供)。

**中职班录取的考生由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完成。****学校考****学校决定,体检可在新生入学后组织实施。

2.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初中班(校)须与当地卫健部门明确职责,签订协议,确保体检真实、准确,防止错误、遗漏及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各地(市)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牵头制定方案、统筹**、强化监督;****教育局、****学校要进一步细化组织管理,重点做好交通调度、食宿保障及应急服务,确保体检任务安全高效完成,并及时将体检信息反馈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生体检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的公立医疗单位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的通知》(藏教厅〔2011〕25号)执行。初查与复查****医院执行,私自体检或复查的结论不予认定。体检表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生签署意见,****医院公章。

3.隐瞒既往病史及家族病史,导致体检结果失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考生和家长承担。考生须认真核对体检信息并签字确认,个人失误后果自负。

4.****医院规定收取,考生及家长自理。

5.体检表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初中班(校)负责上传。

(三)其他

1.体检表须于7月20日前上传至信息管理系统。

2.各地(市)须合理安排考生体检工作,并做好报****中学考生的政审、面试、体检工作,****初中班(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招生批次与志愿填报

(一)批次设置与录取规则

提前批次(含**高中班〈校〉和特殊类型的两类招生)、第一批次(区内示范性高中)、第二批次(支薄计划)、第三批次(区内非示范性高中)、****学校),共5个结构性批次、6个招生类批次。录取按批次顺序进行,其中提前批次两类招生同步录取。

填报**高中班(校)志愿的,不能兼报特殊类型招生,可按要求兼报第一、二、三、四批次。未填报**高中班(校)志愿的,其他批次之间可按要求兼报(含特殊类型招生)。

(二)批次要求与志愿设置

1.提前批次

(1)**高中班(校)招生

****中学按照“政审体检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实行“传统志愿”投档。

**高中班(校)常规计划批次****中学直升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15个学校志愿。

**高中班(校)专项计划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15个学校志愿。

(2)特殊类型招生

持续完善特色招生机制,****中学校给予一定比例的艺体方向等特殊类型招生计划,二是将自****学校及区****学校纳入特殊类型招生范畴。本批次实行“传统志愿”投档,设5个学校志愿,是否设置专业志愿视实际情况而定。

2.第一批次(区内示范性高中)

本批次招收户籍****初中毕业生,设置面向全区和本地两类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20个学校志愿。

3.第二批次(支薄计划)

本批次对已确定招生与送生关系的区内示范性高中,设置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学校取得三年学籍并实****初中毕****学校审核)。招生学校提档线不得低于其在第一批次最低录取提档线以下100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5个学校志愿。

4.第三批次(区内非示范性高中)

本批次面向本地招收户籍****初中毕业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10个学校志愿。

5.****学校)

本批次包含**中职班和区内中职贯通培养、****学校(含综****中专,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20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下设3个专业志愿。

**中职班贯通培养面向全区招收****初中毕业生,“3+2”或“3+3”学年制中职毕业后,根据高职招生计划,通过转段等形式的考试(测试),确定是否就读高职,毕业后获得高等教育相应学历。

区内中职贯通培养向全区招收户籍或****初中毕业生,提供“3+3”或“1+3”优质专业招生。中职毕业后,根据高职招生计划,通过转段等形式的考试(测试),确定是否就读高职,毕业后获得高等教育相应学历。

****中专面向全区招收户籍或****初中毕业生,同时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区内中职继续推行综合高中班招生,****学校学籍,兼顾高中文化课程教学与中职技能课程培养,为学生提供普通高考、职业技能升学双向选择路径,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成人中专类专业实行函授教学,不享受“三包”政策。

上述每个批次投档后,根据招生录取工作实际,招生学校剩余计划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

(三)志愿填报与相关要求

1.凡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填报**高中班(校)****中学的考生,须在报名阶段完成“是否填报**高中班(校)”的资格预审信息填报。报名阶段未填报资格预审信息或审核未通过的,后续无法填报**高中班(校)批次志愿。

2.凡符合条件且有****中学的考生,须在报名阶段完成“****中学”的资格预审信息填报。报名阶段未填报资格预审信息或审核未通过的,后续无法在第一、第二批次中填报该校志愿。

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后,统一组织所有批次网上志愿填报(http://zk.****.cn:8082),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填报志愿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招生计划、****学校,****学校具体情况及当地高考政策等;填报志愿时,考生结合个人意向****考试院发布的参考辅助信息,按批次填报,切忌盲目填报。

5.各地(市)教****学校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指导力度,建立政策动态解读、志愿填报全程指导、异常情况及时响应的工作机制。开展“一校一策”靶向宣传、“一生一档”跟踪服务,确保政策解读覆盖到户、指导落实到人,帮助考生及家长树立理性的升学预期,全面提升政策透明度。

6.考生需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志愿表无需上传系统,志愿信息将在填报截止时间点自动锁定;考生可自行打印志愿表,作为入学档案材料之一留存。招生录取以系统中最终存储的志愿数据为准。

7.各地(市)教育考****初中班(校)须及时上报**高中班(校)志愿信息填报(含征集志愿)情况说明(含政审、体检结果说明)。

四、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应用

(一)成绩使用办法

按“学科成绩、实验成绩、体育成绩、政策加分、加试成绩”分类存储并统一管理,最终合算生成招生录取总成绩。

1.学科成绩、实验成绩、体育成绩仅限****学校招生录取当年使用。学业科目组分A类11门、B类10门。

学业科目组A:语文、藏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语文和藏语文学科各按50%计算成绩,作为语**绩)

学业科目组B: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

2.政策加分来源于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

3.加试成绩由核准通****学校提供,仅用于特殊类型招生批次,是****学校自行确定,加试成绩须面向社会公示。

4.总成绩以各项成绩(四舍五入)相加计算,“语文(语文×50%+藏语文×50%)、数学、英语”依次作为小数点后9位数据保留。

(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为考生学习过程性和终结性评价记录。录取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外,可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确定是否录取。

五、录取

(一)计划

**高中班(校)、**中职班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核准下达。****学校****教育厅核准下达。

(二)分数线

**高中班(校)招生工作统一设置招录前置门槛分数线为540分,专项计划招录前置门槛分数线为450分。考生在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包括通过资格审核、政审及体检合格等)的前提下,考试总分达到540分及以上方可填报常规计划志愿,考试总分达到450分及以上方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其他批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生源结构、志愿信息等,在投档录取过程中按学业科目组实时确定。

(三)录取成绩

****学校招生录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无成绩的当年不予录取。

报考**高中班(校)使用考试总分投档录取,政策加分不计入录取成绩;****学校使用特征总分投档录取,政策加分计入录取成绩。

(四)录取办法

自****领导小组****教育厅学生管理工作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自****管理中心****考试院等部门组成。招生录取****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批次招生计划据实调整。传统志愿遵循“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平行志愿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投档信息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或退档,退档原因****学校负责。

(五)新生备案

1.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须及时按录取花名册发放(邮寄)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要及时办理审核录取手续,建立档案。各批次录取****教育厅学生管理工作处备案,****考试院录取的**高中班(校)、区内示范性高中、区内非示范性高中、**中职班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校(不含综合高中班)、成人中专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在10月30****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在藏),注册入学的花名****教育厅学生管理工作处备案同意后,方可注册学籍,****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2.**高中班(校)、**中职班录取花名册移交自****管理中心备案;****学校录取****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学校录取****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六)其他

1.录取期间,录取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2.除特殊要求的专业外,招生学校不得规定性别比例。

3.残疾考生录取按照《关于****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办理。

4.**高中班(校)、**中职班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录、转校。所有考生不得跨批次投档录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录取结果,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

六、新生入学

(一)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全面复查其录取资格。如有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向自治区相关教育部门备案。

(二)**高中班(校)新生体检复查

****办公厅《内地**班、内地**高中班管理办法》(教民厅〔2010〕10号),新生入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办班学校要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对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复查,发现不符合体检要求且不能坚持学习的,****教育厅,退回**,并由**负责及时补录新生。**中职班参照执行。

(三)**高中班(校)新生出藏要求

1.报到入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出藏****教育厅统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出藏前,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县(区)为单位组织离藏前培训,内容须涵盖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团结、安全、法治、校纪校规及出藏注意事项等。入学后学生要服从和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管理和规章制度。

2.入学档案。新****初中各学期学科成绩及操行评语,奖惩材料,入团志愿书,体育达标手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考生、家长承诺书,学籍信息档案、报名表、审查表、政审表、加分表、登记表、借考表、体检表、志愿表、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持有的相关证明等,**中职班参照执行。

七、政策加分

(一)下列考生录取时可增加20分投档,****学校审查决定:

1.**、**户籍考生;

2.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

3.具有区内高海****初中三年学籍考生;

4.经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烈士子女(含军队、**、司法、消防、国安);

5.三类(含三类)以上艰****部队军人子女,高风险、高危岗位工作以及在国(境)外执行任务的军人子女;

6.驻藏消防救援在职人员子女。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不累计加分。

(二)下列考生录取时可增加10分投档,****学校审查决定:

1.区内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的农牧民子女;

2.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3.****(司法、国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

4.****管理部门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不累计加分。

(三)同时符合上述(一)(二)项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可累计加分,其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工作由各地(市)教育考****初中班(校)严格审查,于6月25日前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信息汇****考试院,****考试院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各类政策加分的公示。

(四)驻藏人民警察(含**、消防、司法、国安)烈士、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员子女,按照**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办公厅 ****办公厅《****机关****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和** 教育部《****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发〔2023〕76号)精神,结合招生录取工作实际执行。******厅、应急管理厅、司法厅、******教育厅提****初中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教育厅向各地(市)转发,地(市)按相关要求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信息公开公示

****考试院负责公布我区招生政策、计划、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分数线、录取时间安排等信息。

(二)各地(市)教****学校分别公开招生政策、计划、考生资格(含政策加分)、录取信息、政策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

****考试院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各地教****学校公示信息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10月底,信息公示结束后上报上级。

(****管理部门、各地(市)教****学校需公示信息并公布举报渠道。对信访举报依据自治区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九、违规违纪处理

(一)加强全程监督,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考生、涉考人员、涉考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刑法》《****法院 ****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生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对违反招生规定,****学校,教育部或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相关规章,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取消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并****学校负责人责任。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将通报或向社会公布。

(三)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推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取资格;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体检错检、漏检的,将追究主检医师责任;考生舞弊则取消录取资格,相关责任人将严肃追究。

2.伪造、篡改报名材料、协助舞弊、使不合格考生被录取等破坏招生工作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十、附则

(一)考生****考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考试院”和“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有关工作安排和各类信息。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关于进一步****学校学生请销假、休复学管理工作的通知》(藏教厅〔2023〕44****中学籍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管理。毕业后若参加我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须符合当年报考条件及《****教育厅****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补充通知》(藏教厅〔2020〕32号)等文件的要求。

(三)本规定未尽事宜,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本规**排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教育厅****考试院负责解释。****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批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截取、转载、解读本规定的相关条款,不得将本规定内容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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