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县永乐镇粮食烘干设备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13 09:00:00,更正为:2026-04-15 14:30:00。加急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4-13 09:00:00,更正为:2026-04-15 14:30:00。加急标书代写
具体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9日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⑵《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⑶《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⑷《****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⑸《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⑹《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⑺《****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⑻《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⑼《****财政厅关于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⑽《****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⑾《****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23****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各供应商应根据“****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财政厅关于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2、各投标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文件U盘一份(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名称:****
地址:永乐镇核桃树
联系方式:150****7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雁翔路99****广场C座西交一八九六孵化器2046号
联系方式:133****85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133****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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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