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六局S215兰龙线**段改建1标项目部
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指挥部#就S215兰龙线**段改建1标项目部
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询价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县新路湾镇**岗附近境内,起点位于新路湾镇**岗附近(K0+000)终至妙高街道苍畈村北侧与现状**线相接(K13+200),路线全长13.202km,共设主线桥约3129.8m/11座,其中特大、大桥约2912.98m/7座、中桥约216.82m/4座;隧道4661m/3座;互通2处,平面交叉10处,停车区1处,隧道管理用房1处,公交停靠站4对。项目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11月14日。工期:1095日历天。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生产厂家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生产商须具备采购物资年产10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采购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生产厂产品应具有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供应商须具有至少2份近三年(2022年至今)采购物资在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及相应履约证明文件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系统内无不良**记录。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 1 |
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 |
UPS 15.2mm-1860MPa |
吨 |
58 |
****S215**至**公路**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一期)项目部 |
中铁十六局**S215项目部施工现场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 |
| 合计 |
吨 |
58 |
|||||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无黏结预应力筋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JG/T161)的规定;制作无黏结预应力筋的钢绞线,其质量应符合现行《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的规定。护套应采用挤塑型**度聚乙烯管,其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聚乙烯(PE)树脂》(GB/T11115)的规定。护套表面应光滑,无裂缝、凹陷、可见钢绞线轮廓、气孔及机械损伤等缺陷。防腐润滑脂应符合现行《无粘结预应力筋用防腐润滑脂》(JG/T430)的规定。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发货清单,检验证书,质保书。
(三)合同交货计划
按项目实际需求发货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五)验收要求
过磅结算。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浮动价结算
P=P1+P2,其中P=到站单价(含税),P1=基础价(含税),P2=综合费用(含税)。
(1)P1基础价(含税)供应期结算基础价的规定:钢绞线结算基准价以货到日“我的钢铁网(www.****.com)”公布的“**市场钢绞线价格行情”首次公布的(不参考备注栏价格,逢节假日,以节日前一个工作日价格为准)所有Ф15.2预应力钢绞线的所有厂家网价的算术平均值为结算基础价。P1基础价统一以6000元/吨进行报价,仅用于本次采购价格评审,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2)P2综合费用(含税):综合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杂费、吊装费、出库费、税金、税票、人工工资、利润等,不包含卸车费。综合费用可以为正数,也可以为负数。
(3)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每月定期办理结算,****银行转账或票据等,票据贴息费用由 供应商 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90 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 90 % ,剩余 10 %于 180 天内付清。延期付款宽限期7个工作日。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中铁十六局**S215项目部施工现场。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XX。
3.5不良行为管理及限制交易要求
3.5.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一般不良行为,给予招标组织限制交易期限6个月:
(1)未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银行保函;
(2)中标后,未按通知时间签约,经催告后,在规定或约定时间内仍未签约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按需求计划及时交货,经催告后,在合理时间内仍未供货,影响物资供应的;
(4)现场验收中多次出现质量缺陷的,经告知后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整改的或未按要求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处理的;
(5)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送货单、出库单、发票、技术证件等影响正常工作的,或者提供以上虚假材料一经核实的;
(6)提供不合格票据办理结算,经告知后未按要求处理的。
(7)中标后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
3.5.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较大不良行为,给予限制交易期限1年:
(1)恶意报价、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
(2)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约或拒不履行合同的;
(3)未按合同约定或违反招标文件承诺,擅自更换产品产地、品牌与生产厂家、规格,经告知后拒不改正的;
(4)因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造**全隐患、影响生产和建设的;
(5)外部单位抽检质量不合格的。
3.5.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不良行为,给予限制交易期限2年:
(1)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的;
(2)产品存在批次质量问题,拒不进行召回、退换和撤换的;
(3)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按照中标价正常供应或者未经允许擅自退出供应的;
(4)因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安全质量事故或较大不良影响的;
(5)违约或其他不当行为给我方造成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3.5.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特大不良行为,给予永久限制交易:
(1)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的;
(2)以各种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合同或干扰采购的;
(3)因欠款导致的法律诉讼索取高额违约金或高额利息的,或采取查封账户或非正当手段索取欠款等过激行为的;
(4)违约及其他不当行为给我方造成100万元以上损失、重大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扰乱我方采购秩序的;
(5)采取非正当手段维护权益扰乱生产建设秩序或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或发生“行贿事件”的。
四、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标书代写
4.2报价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6年4月9日15:00至2026年4月16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标书代写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指挥部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66****2692
2.采购人:****S215**至**公路**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一期)项目部
地 址:**省**市****服务中心(中铁十六局项目部)
联 系 人:杨部长
联系电话:159****6596
2026年04月09日
|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六局/第三指挥部 |
| 发布时间:2026-04-09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04-16 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