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高新区铭传北路、新淮大道项目跟踪审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03-24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高新区铭传北路、新淮大道项目跟踪审计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单位:
现对**高新区铭传北路、新淮大道项目跟踪审计(项目编号:****)补疑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第43页、第44页中项目负责人荣誉“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审计工作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如考核评价为A类、优良、优秀、好评等),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6分。”
请问:1.此项要求过于严苛,符合的单位较少,无法体现公平性。优秀造价工程师也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能力,请问此处项目负责人获得优秀造价工程师是否认可
2.请问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负责参与的审计工作获得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成果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1.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造价工程师予以认可。2.予以认可。
疑问2.招标文件第44页、第45页中投标人荣誉“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与的审计工作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如考核评价为A类、优良、优秀、好评等),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6分。”
请问:1、此项要求过于严苛,符合的单位较少,无法体现公平性。优秀造****公司实力,请问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有****公司获得优秀造价咨询企业或品牌造价咨询企业是否认可
2、市审计局颁发的“市审计局关于年度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协审单位履约考核结果的通知”考核为成绩突出单位档次的文件是否满足要求
答:1.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有****公司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造价咨询企业或品牌造价咨询企业予以认可。2.予以认可。
疑问3.关于招标文件中提到的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含桥梁)]项目的跟踪审计业绩。”需要提供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注:(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委员会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公司提供正在履约业绩的进度款支付证明是否满足要求
答:予以认可,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
疑问4.关于文件中对项目负责人荣誉及投标人荣誉的相关要求,造价协会颁发的企业“行业优秀企业”称号、个人“优秀个人会员”称号,均为在造价审计工作中业绩突出、表现优秀所获荣誉。请****协会授予的“造价行业优秀企业”称号、项目负责人获得“优秀工程造价人员”荣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荣誉”及“项目负责人荣誉”的评审要求或者提供造价咨询行业优秀成果奖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荣誉”及“项目负责人荣誉”的评审要求
答:1.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荣誉”及“项目负责人荣誉”的评审要求。2.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造价咨询行业优秀成果奖予以认可。
疑问5.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四、人员要求里面,项目组成员需要3名市政专业经验、2名排水专业经验、1名绿化专业经验,需要提供学历、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请问:市政、排水、绿化专业经验需通过哪些证明材料予以体现工作证明仅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是否满足要求
答:1.除职业资格证书外,项目组成员须提供学历、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2.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造价专业工作经历。
疑问6.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荣誉”: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审计工作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如考核评价为A类、优良、优秀、好评等),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6分。
请问:项目负责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造价工程师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疑问7.招标文件“投标人荣誉”: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与的审计工作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如考核评价为A类、优良、优秀、好评等),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6分。
请问: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造价咨询企业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市高新区望**路860号
联系人:韩工
电话:0551-****96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邮编:230000
项目负责人:王楠
电话:0551-****5033
2026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