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公告
各疫苗生产企业 :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使用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国疫苗管理法》《****委员会关于印发疫苗全程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川卫疾控函〔2023〕11号)等要求,拟于近期召开**县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会,现将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参与遴选的疫苗须为已纳入**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中标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对于2026年已暂停生产、无法供应等可能对后续采购实施造成影响的疫苗品种及疫苗包装类别,不纳入本次遴选材料提交范围。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保障供应的要求,科学、规范地开展遴选工作。
三、参与遴选企业资格要求
(一)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且生产或经营范围包含疫苗。
(二)具备与遴选疫苗品种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近三年内(2023-2025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未被列入**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参加遴选的疫苗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生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申报产品的GP证书复印件、产品说明书原件、产品的代理证明等。
(五)药品(再)注册批件(证)。
(六)企业法人代表****公司、公司委托代表、****公司营业执照等需齐全)、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进口疫苗国内代理商委托授权书、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通关单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八)疫苗销售方或配送方的冷链配送能力、贮存与运输冷链管理资质或相****公司营业执照、配送人员委托书等)。
(九)质量保证协议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十)廉洁承诺书。
(十一)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提供近三年内(2023-2025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十二)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申请表、疫苗购销补充协议(疾控统一版本)。
(十三)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遴选程序
(一)有意向参与遴选的企业向****提供企业、产品资料等资质。
(二)****对疫苗生产企****公司)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申报资料不完整的,取消参加遴选资格。
(三)****组织辖区各预防接种单位开展现场评审遴选,由各接种单位代表现场投票确定拟入选疫苗品种及生产厂家,投票结果当场公布。遴选全过程实行录像监控,并接受纪检全程监督,视频资料于1****卫生健康局存档。经评审拟纳入我县采购目录的疫苗及供货企业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为我县本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最终采购目录,并将遴****卫生健康局。
六、资料提交时间
自2026年4月10日9时起至2026年4月16日18时止(5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地址及方式
联系地址:**市**县**镇聚福路17****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1-****637。
附件:疫苗购销补充协议和遴选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