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大港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市,市辖区,**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区大港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区大港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设备更**提标改造工程,主要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焚烧炉系统、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供热系统、电气系统、仪控系统、化水系统、建筑结构部分更新改造及其他设备更新改造等,以项目可研报告要求为准。中标后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出具设备技术规格书、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标准和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区大港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区大港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
3.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一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
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况。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受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中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标书代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15日16时 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 1000 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具体详见本公告“七、其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9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市****科技园金江路 335 号光电产业园 2 号商务楼三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9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科技园金江路 335 号光电产业园 2 号商务楼三层开标室标书代写
七、其他
7.1 项目地点:****开发区中区济民街 262 号。
7.2 招标范围:**新区大港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设计,中标后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出具设备技术规格书、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和技术标准和要求。
7.3 服务期:工程设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4 天内出具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图纸、工程量单及设备技术规格书等全部资料;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7.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的考核标准
7.6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9日到2026年04月15日
7.7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09日到2026年0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时间)。
7.8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8.1 网络获取: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将下列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163.COM 并致电 022-****5088 获取“投标单位登记表”和招标文件费电汇账户信息。投标人需递交的资料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中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中任意一个月,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参****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标书代写
7.8.2 现场获取: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
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中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参****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至****招标部进行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7.9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方式等事项发生变更时,招标人会以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的方式告知给各投标单位。标书代写
7.10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及其他招标环节中存在有损于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于投标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监督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2-****5917/132****9007。标书代写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8楼
联 系 人:刘国良
电 话:022-****41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科技园金江路335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3楼
联 系 人:张健、李淑婷
电 话:022-****5088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