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鹤山市众一电路有限公司生产工艺技术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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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对****生产工艺技术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 2026-04-09 18:13


根据****生产工艺技术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4月09日至2026年04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090

传 真:0750-****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生产工艺技术升级项目

建设地点

******市**工业区建设路10号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项目拟在不增加建设用地、不增加线路板产品种类和产量的基础上,对生产流程中的酸性蚀刻工艺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将4条酸性蚀刻线由原来的氯化铜蚀刻工艺,优化调整为氯化铜+氯化铁微酸体系蚀刻工艺,蚀刻液全部再生回用。

环评机构

湾区****研究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酸性蚀刻后的止水洗废水和溢流水洗废水全部回用于厂内生产,不对外排放,可减少废水排放量526.5t/a。
②项目酸性蚀刻工序、蚀刻溢流液再生回用工序以及盐酸储罐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氯化氢,分别依托现有工程的碱液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对外排放,HCl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③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运营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签订危险废物协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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