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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5********9291317 | 建设单位法人:晋美旺久 |
| 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 **自治区**市**县**路2号局 |
| **市**县南木乡南木沟山洪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
| 经度:90.93098,90.93396,90.9371,90.9404 纬度: 29.51971,29.51793,29.51648,29.515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3-29 |
| 拉环评审〔2021〕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93.73 |
| 14.33 | 运营单位名称:**县水管站 |
| ****0124MB0T00621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3657212 | 验收监测单位:/ |
| / | 竣工时间:2023-08-30 |
| 2023-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01 |
| 2025-09-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search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程**堤防2.902km,其中左岸1.457km,右岸1.445km。其中桩号Z0+000~Z0+051、桩号Y0+000-Y0+050采用浆砌石直立式挡墙护坡,前坡坡比1:0.30,后坡坡比1:0.20,挡墙顶宽0.5m。 桩号Z0+051~Z1+457、桩号Y0+050-Y1+445采用钢筋砼内嵌浆砌石护坡结构,堤顶宽度3m,灰砂砖路面,下设100mm厚砂浆垫层,堤顶横向向外侧设置2%坡度,以利于堤顶排水;临水侧设1.2m高精美铁艺栏杆,背水侧设置预制砼路缘石;迎水坡比1:2,采用C25钢筋砼框架梁格内填200mm厚浆砌卵石,背水坡比1:2;堤脚采用钢筋石笼基础。钢筋石笼断面尺寸1.0×1.2m,钢筋石笼上层浇筑0.4mC25素砼基础,素砼基础与钢筋石笼之间采用塑料膜隔离。 背水坡坡比坡比1:2,采用植土护坡,植草护坡下铺设200mm种植土。草种以适应高原气候的披肩草为主。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堤防2.902km,其中左岸1.457km,右岸1.445km。其中桩号Z0+000~Z0+051、桩号Y0+000-Y0+050采用浆砌石直立式挡墙护坡,桩号Z0+051~Z1+457、桩号Y0+050-Y1+445采用钢筋砼内嵌浆砌石护坡结构,堤顶宽度3m。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1)植被及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如个人卫生、粪便和生活污水),对施工废水和固体废物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环境污染而间接影响动物生存。 ②严格按照设计对堤后采取植草护坡措施,通过铺设种植、播撒适应本地气候的草籽等方式进行绿化,做好植被恢复种类的选择和培育,迹地恢复的植被应保持与周边原生植被和景观的一致性。 ③施工应充分考虑工程建设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工程实施后,拆除各种临时设施,清除碎石、施工工程残留物等影响植被生长和影响景观的杂物,恢复斑块间的连通性,有利于动物的迁移,从而恢复评价区景观生态体系的完整性和美观。 ④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对动物的影响;禁止施工人员捕食和偷猎野生动物;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或提示牌,警示或提示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野生动植物出没要自觉加以保护,并严禁伤害与猎杀保护区内的任何野生动植物。 ⑤施工进场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工地及周边地区,设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科普性宣传牌,包括生态保护的科普知识、相关法规、本项目拟采用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意义等。 ⑥设置野生动物保护警示牌,严格执行避让和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林业部门报告,使动物能得到有效保护。禁止在禁猎区毁巢、取卵、射猎,排放污水、废气,制造噪音以及实施其他破坏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行为。 ⑦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对破坏的植被要尽快恢复,建立生态防护体系,防止水土流失,避免和减少泥沙及有害物质进入南木沟,影**环境。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围堰选线尽量靠近河岸一侧,避免占用行水道以减小对水体的扰动范围; ②施工时优先完成堤防基础施工,基础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导流围堰,尽量在汛期来临前完成围堰拆除工作; ③围堰拆除时围堰填料就近摊平回填至堤脚处,减少开挖、转运过程中对水体的扰动。 ④加强宣传,编印施工环境保护手册,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施工,禁止将生活、生产污水,垃圾及施工机械的废弃物,尤其是油污类严重影**体质量,威胁水生生物生存的污染物抛入南木沟。 (3)水土流失预防措施 ①土石方工程应选择适宜的施工时间,尽量在天气晴朗时进行这类施工。 ②控制土石方工程施工周期,采用边开挖、边回填的施工方案,尽可能减少疏松土壤的裸露时间。 ③在临时堆土区坡脚布置编织袋土埂进行拦挡,并对弃土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堤防沿线区域进行土地平整,并及时对回填方填筑进行压实;待气候转暖后通过回覆种植土、播撒草籽等方式对裸露土地进行植被恢复。 ④把项目区水土保持施工任务列入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水土保持施工进度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要保证水保设施的施工质量,使水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 ⑤严禁随意多处设置施工营地。 施工污(废)水防治措施: ①放置柴油发电机和柴油油桶的地面全部进行混凝土硬化防渗处理,抗渗等级P6(渗透系数K≤1×10-7cm/s);施工期加强施工机械检修,防止油品跑、冒、滴、漏等污染地表水。 ②在施工场地设置防渗旱厕,容积4.0m3(2m×2m×1m),池体采用土工膜防渗,生活废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外运施肥;施工结束后清掏,并用生石灰等进行消毒后回填。 ③在施工场地修建沉淀池,容积4.0m3(2m×2m×1m),池体采用土工膜防渗,废水经沉降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结束后拆除、回填。 ④基坑涌水中SS浓度较高,采用沉淀法处理,基坑涌水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利用水泵抽排至河道中。 ⑤加快施工进度,尽量在汛期来临前完成涉水施工、围堰等临时设施拆除工作。 ⑥施工前做好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培训,禁止随意将生活垃圾、污废水等废弃物排入南木沟中。 施工废气影响减缓措施: ①项目位于南木乡南木村,沿线分布有村庄、小康**试点小区等敏感点,环评要求施工期间安排专人在运输车辆经过敏感区路段提前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路过居民区时必须减缓行驶车速。 ②运输沙石、建筑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实行封闭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运输车辆装卸完货后应清洁车厢。 ③物料运输过程中若不慎洒漏,应安排人员及时清扫路面,避免反复碾压起尘;对砂石、灰土等物料应采取封闭遮盖等有效防尘措施,以减少扬尘造成的大气污染。 ④在靠近南木村小康**试点工程等居民居住区一侧设置硬质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以减轻施工扬尘对沿线居民点的影响; ⑤空置、暂不开挖或已开挖完的场地应进行有效覆盖或进行洒水降尘;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的土方应集中堆放,在具备相应安全保障的同时采取覆盖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每天洒水2次保持湿润,覆盖用网布网目数不小于2000目/100cm2。 ⑥施工中选择排气污染物稳定且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使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发挥其最大效率。 ⑦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和保养,检查汽车的密封元件及进、排气系统是否工作正常,以减少汽、柴油的泄露,保证进、排气系统畅通,并使用优质燃料。 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施工前对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将项目施工建设内容及相关污染因素告知周边居民及单位,与周边单位做好沟通交流工作,以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了解噪声影响是暂时的;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特别是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经过村庄居民区的时间,尽量避开午间(13:00~15:00)和夜间(23:00~次日8:00)从单位附近及居民区经过; ③对高噪设备远离敏感目标布置,在靠近小康**试点工程、****小学等敏感区一侧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5m; ④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减震措施; ⑤认真组织施工安排,控制施工噪声源强,采用低噪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并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减轻施工噪声对工程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做到施工噪声不扰民。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 ⑥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设立标示牌,限制施工区内车辆时速在20km以内,禁止鸣笛。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对可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住建局指定堆放点统一处置。 ②严格按照《**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2019-2020年)》分类收集,施工场地设置2个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中转站处置;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定期消毒处理以防止蚊虫滋生。 ③施工过程中挖方及时回填、夯实,工程弃方就近回填摊平于堤后护坡,不作弃方外运,禁止随意堆放、倾倒。 ④沉淀池会产生少量污泥,主要成分是泥沙、砂料等,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定期清掏后用于周边低洼处回填。 | 实际建设情况:①施工期设置环保管理人员负责场内环境卫生; ②严格按照设计对堤后采取植草护坡措施,通过铺设种植、播撒适应本地气候的草籽等方式进行绿化,植被恢复良好。 ③施工车辆、机械按固定路线行驶,未随意碾压植被;施工期严格按照划定区域以内作业,未出现越界作业; ④施工期按照水土保持要求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⑤施工前开展了环保宣传工作,施工期间未出现施工人员捕捞鱼类等野生动物的情况; ⑥施工区设置了环保宣传标牌; ⑦合理安排了工程施工时段和方式,对施工区及周边动物的影响较轻; ⑧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采取了相应的植被恢复措施,通过播撒草籽对堤防沿线等区域进行了绿化,施工期间破坏的地表植被得到了有效恢复。同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⑨施工结束施工单位对施工迹地进行了清理,施工区景观恢复较好。 ⑩严格按照设计设置施工场地,未随意多处设置; ⑾围堰导流工程在枯水期进行;施工期要求施工人员保护南木沟水生生态环境,禁止一切捕捞行为。 ①施工区不设柴油储存设施,柴油发电机下方放置土工膜等防渗,防止油品洒漏污染水体;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建旱厕收集,未随意外排; ②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 ③基坑排水经沉淀后抽排至河道; ④围堰填筑选择在枯水期(4月)进行; ⑤施工前开展了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未发生向河道排污的行为。 ①施工期施工单位对运输道路等采取了洒水抑尘等措施,并限速行驶; ②施工期运输车辆采取封闭运输; ③施工单位在靠近村民居住区一侧设置了硬质围挡; ④临时堆土采取了遮盖等措施; ⑤施工机械均使用合格优质燃料。 ⑥施工机械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并定期保养。 ①施工前将施工内容告知沿线村民,居民支持项目建设; ②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较慢,未随意鸣笛扰民。 ③制定了严格的行车路线,项目施工造成的噪声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④根据走访和调查,项目设工期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了挡墙,未出现夜间施工情况; ⑤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定期保养; ⑥施工区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设置禁鸣标牌。 ①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较少,均综合利用;少量废钢筋、木材等收集后外售。 ②工场地设置1个垃圾收集箱,定期由施工单位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垃圾转运站处置。 ③工程基础回填后的弃方全部回填于防护河道终点段当地村民采砂形成的低洼坑槽处,平整河床。 ④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回填于道路沿线低洼处。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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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①放置柴油发电机和柴油桶的地面全部进行混凝土硬化防渗处理(抗渗等级P6,渗透系数K≤1×10-7cm/s),防止油品泄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②项目在施工场地设置旱厕和沉淀池用于收集处理施工污(废)水,均采用混凝土结构(防渗系数≤1×10-7cm/s,防渗级别P6)。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对旱厕进行清掏、采用生石灰等进行消毒、回填;沉淀池拆除、回填。 ③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防治施工机械漏油,污染地下水;机械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洒水抑尘;施工期间通过加强机械检修,一旦发现机械故障,及时将****机械厂修理,保证施工机械保持正常运行,有效避免施工机械跑、冒、漏油现象的发生。 | ①放置柴油发电机的地面采用防水布等防渗漏措施; ②修建旱厕和沉淀池均采用抗渗混凝土; ③施工期加强了对设备的检修,未发生油料跑冒滴漏现象。 |
| 1 | ①对可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住建局指定堆放点统一处置。 ②严格按照《**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2019-2020年)》分类收集,施工场地设置2个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中转站处置;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定期消毒处理以防止蚊虫滋生。 ③施工过程中挖方及时回填、夯实,工程弃方就近回填摊平于堤后护坡,不作弃方外运,禁止随意堆放、倾倒。 ④沉淀池会产生少量污泥,主要成分是泥沙、砂料等,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定期清掏后用于周边低洼处回填。 | ①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较少,均综合利用;少量废钢筋、木材等收集后外售。 ②工场地设置1个垃圾收集箱,定期由施工单位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垃圾转运站处置。 ③工程基础回填后的弃方全部回填于防护河道终点段当地村民采砂形成的低洼坑槽处,平整河床。 ④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回填于道路沿线低洼处。 |
| 1 | ①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较少,均综合利用;少量废钢筋、木材等收集后外售。 ②工场地设置1个垃圾收集箱,定期由施工单位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垃圾转运站处置。 ③工程基础回填后的弃方全部回填于防护河道终点段当地村民采砂形成的低洼坑槽处,平整河床。 ④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回填于道路沿线低洼处。 | 施工期按照设计和环评报告设置临时施工场地,严格控制了施工活动范围;施工结束后采取了植被恢复措施;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了解各项环保要求,施工期未发生猎杀野生动物等行为。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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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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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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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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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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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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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