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的规定,现将县本级持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10家企业年检结果(附件)向社会公示,为用工单位和劳动者选择劳务派遣单位提供参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县202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检结果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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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