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河镇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洛河镇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项目(监理),采购人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洛河镇,主要涉及魏家庄村、洛河崖村、徐家庄村、双合村、嵇家庄村 5 个自然村。建设内容包括12条农村生产道路(涉及魏家庄村、徐家庄村、双合村、嵇家庄村)及魏家庄村、洛河崖村等村巷道道路硬化。
2.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3.建设地点:**洛河镇。
4.计划工期:8个月。
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合法提供相应的服务;
3.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项目拟派监理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n)、“**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zxgk.****.cn/zhzxgk/)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总监注册资格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
2.报名地点:****,地址:**店****商务中心6号楼11层1104。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服务。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1.本项目的开标将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公开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洛河镇**路与**路交叉口东 150 米
联系电话:0633-****142
2.代理机构:****
地址:**店****商务中心
联系人:李浩、唐士勋、张丽洁、李秀娟
联系电话:0633-****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