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县圩仁村污水零直排工程
招标序号:青建招2026 第[ 07 ] 号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9日
招标代理:**** 联系人及电话:冯佳佳 0578-****199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要求 |
| ****公司 | ****5876.00 | 360日历天 | 王军勇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公司 | ****2990.00 | 360日历天 | 成波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公司 | ****1317.00 | 360日历天 | 步贺超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丽****公司 | ****1845.00 | 360日历天 | 应广涛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公司 | ****6254.00 | 360日历天 | 潘日蓬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中标候选人业绩:无要求
无效标说明:丽****公司:因该公司未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为准);故作无效标处理。
公示时间:2026年04月09日至2026年04月1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建设局:0578-****291;**县公管办:0578-****908。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6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