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2026年学生视力筛查机构遴选
(二)
遴选人
****
(三)
资金来源
财政专项资金
(四)
遴选依据
按照《**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行动方案》(成办函〔2019〕35****教育局关于印发《**市**区教育系统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2026年学生视力筛查工作。
(五)
遴选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遴选方式择优确定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
(六)
筛查项目
此次视力筛查内容主要包括:2026年春季——远视力检查、屈光度检查;2026年秋季——远视力检查、屈光度检查、眼轴长度检查。
(七)
筛查次数及方式
一个财政年度内遴选1次,在春季学期进行筛查机构遴选,签订相关合同及保密协议。2026年春、秋两个学期各进行一次视力筛查。
(八)
项目预算
本项目单价不得超过20元/人/年,最终以实际检查人数进行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机构应具备视力筛查****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无不良公信记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配备各项检查所需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设备(相关设备严格按照《儿童青少年近视普查中检测设备和设置标准专家共识(2019)》执行)。
5、筛查需要的医疗设备:通用标准对数视力表(5M)、电脑验光仪、生物测量仪、裂隙灯。
6、能够提供个性化的检查意见和报告解读。
7、后期将学生档案、检查数据和诊断意见批量上传至近视防控大数据平台。
8、****学校分析报告的撰写。保证学生个人信息和医疗信息的数据安全,满足《儿童青少年近视普查信息化管理专家共识(2019)》的要求。
9、筛查人员应持有眼视光相关的国家执业医师、技师或者护士资格证书,并接受过相关的业务培训。
三、报名及遴选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自遴选公告发布时起至2026年4月13日中午12时00分止。密封并标记的遴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遴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送达遴选地点,逾期送达的遴选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投标申请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四、遴选文件送达地点
****门卫室
五、遴选信息发布
遴选公告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遴选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市**区竹林巷62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173-8011
七、评分标准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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