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27586x/202503-00077 | 信息分类: | 节能审查/重大建设项目/意见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文 号: | 含发改能源〔2025〕2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3-19 | 名 称: | ****委员会关于****年产6万吨轨道交通线路电力金具和机械配件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关 键 词: | 节能审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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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查****年产6万吨轨道交通线路电力金具和机械配件项目节能报告变更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
二、2018年5月,****发改委出具《关于年产6万吨轨道交通线路电力金具和机械配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含发改〔2018〕104号)。因项目推进过程中建设内容发生变化,导致年综合能耗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发改委对该项目节能报告重新予以审查。项目总投资为51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万吨轨道交通线路电力金具和机械配件。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385.44tce(当量值)、12456.93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费电力3939.82万kWh,消费天然气79.20万m3,消费水76950t。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27.09kgce/t,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806tce/万元。
三、你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选用高效节能产品和设备。加强用能设备管理,合理设计供电系统,采用节能灯具。
(二)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通过总流程的优化力求实现**利用和产品结构的优化,最大限度降低生产中的物耗和能耗。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以及《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能源计量及管理体系。
四、本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名称、建设主体等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超过本审查意见规定的能耗总量10%以上的,应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报我委审查。
五、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由具备节能验收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项目通过节能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将节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告知我委。
****发改委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