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27日 |
| 标 题:****改革局关于东达村那盎屯路口至那余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东发改地区〔2026〕25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30日 |
****:
报来《关于批复东达村那盎屯路口至那余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东交报〔2026〕8号)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东达村那盎屯路口至那余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涉及平马、祥周两个乡镇,直接受益人口约15.4万人。项目所在区域,有芒果、百香果、火龙果等各类水果,有糖料蔗、香蕉、水稻、玉米、生姜等各种经济作物。实施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能提高农产品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确保农产品及时、新鲜地运送到市场,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吸引企业投资农村地区,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良好的交通条件让农村居民看到发展的希望,激发群众建设家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实施东达村那盎屯路口至那余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东达村那盎屯路口至那余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平马镇东达村
四、项目建设单位:****
五、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6年4月至2026年11月,总工期约8个月。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改造提升共2.28公里,路基7.5米,路面6.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7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度**壮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
请据此批复依法依规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请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6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
****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
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6—****310;
****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686;
收信地址:****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邮编:531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