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06日 |
| 标 题:****关于2026年平马镇梅****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东发改地区〔2026〕3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9日 |
****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2026年平马镇梅****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平政报〔2026〕9号)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实施乡村**战略的部署,围绕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的总要求,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改善农村产业发展基础条件,着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有效增加乡村公共服务**,完善乡镇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群众出行条件,助推乡村**。因此,2026年平马镇梅****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2026年平马镇梅****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平马镇梅桑村
四、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6年4月至2026年11月,总工期约8个月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芒果产业路2.6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厚度18厘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请据此批复依法依规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请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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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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