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16日 |
| 标 题:****关于2026年作登瑶族乡坡圩屯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东发改农经〔2026〕10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7日 |
****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2026年作登瑶族乡坡圩屯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作政报〔2026〕5号)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实施乡村**战略的部署,围绕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的总要求,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改善产业发展基础条件,有利于提高农业规模化生产水平,实现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农民增收,壮大发展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实施2026年作登瑶族乡坡圩屯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具有重大意义。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2026年作登瑶族乡坡圩屯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作登瑶族乡坡圩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容量500立方米农用地头蓄水池1座,**装灌溉给水管1800米。
五、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10月30日,总工期约7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2026年度中央和自治区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请据此批复依法依规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请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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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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