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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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县喀拉克孜勒金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位于****市**县,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8°02′23″,北纬42°08′41″。 | 新****公司 | **恒升****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采矿方法以浅孔留矿嗣后废石干式充填法为主,辅以削壁充填法开采,**面积仍为0.208平方千米,开采规模由1.5万吨/年(40吨/日)扩建至9万吨/年(300吨/日)。开采标高由1592~1480米变更为1592~1092米。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扩建废渣石堆放场、南风井工业场地、北风井工业场地主井工业场地、填充站工业场地;辅助工程包括采矿工业场地、辅助设施场地、**生活办公区;储运工程包括:废渣石堆场、油库、场内道路;运输系统包括原矿运输系统;环保工程包括**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噪声减震措施、水泥仓除尘设施。供热采用电采暖。本项目劳动定员80人,年生产300天(7200小时)。本项目总投资9539.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0万元,约占总投资4%。 | 一、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取的主要保护措施: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和机械的活动范围,确保施工人员和车辆在规定范围内作业;尽量缩短施工期,减轻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禁止乱砍滥伐、乱捕乱猎;施工结束后恢复施工迹地,对施工迹地和弃方进行合理平整、利用、清运,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及时清理现场,使之尽快恢复原状,减少对生态景观的影响。 运行期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生态影响防治和恢复应按照“避免→消减→补偿”的顺序,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运营期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的破坏。限定车辆和机械设备施工活动范围,禁止碾压破坏非施工区域原始地貌;废渣石堆场设置防护围栏和警示牌,采取“先拦后弃”,按规范及设计要求修筑拦渣坝、截洪沟和排水沟,应做好边坡防护和废石稳定工作,定期对废渣石堆场拦挡坝进行巡检,经常进行稳定性监测,避免事故发生。做好其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防沙治沙措施。 闭矿期必须编制关闭或封场计划,报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矿山开采闭矿后必须按照矿山安全、水土保持、地质恢复、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拆除无用的地面建筑物,对受破坏的地表进行生态恢复。 二、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尾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烃类等。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运营期废气主要有地下开采粉尘、充填站粉尘、废渣石堆场扬尘及运输车辆废气。本项目采取措施有充填站水泥仓粉尘及破碎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浓度限值要求。地下开采主要采取洒水抑尘,装卸扬尘和道路扬尘采用洒水车降尘;废渣石堆场及时洒水降尘;加强车辆设备保养,使用合格成品油减少废气产生。采矿、废渣石堆场及道路扬尘等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三、拟采取的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池(50m3)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降尘。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优先建设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中A级标准用于**绿化。 运营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矿坑涌水经集中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井下回用及选厂用水;选矿生产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职工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设计处理规模8立方米/天,采用“AO处理工艺”,出水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中A级标准,经处理达标后灌期用于**绿化,非灌溉期贮存于化粪池,不外排。 四、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噪声,仅施工期间会产生短期、局部的声环境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空压机、变压器、风机及水泵等噪声,源强为75~118分贝。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采取措施后项目区昼、夜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五、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和废料施工后进行回收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运往****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及时运至****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1.露天开采废石量1529.08万吨/年,露天开采废石堆存至排土场;经浸出毒性鉴别,废石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土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I类场要求。2.低品位矿存于低品位矿堆场,氧化矿堆存于氧化矿堆场,表土剥离至表土堆场。3.废机油2.0吨/年,废油桶0.04吨/年,均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依托选矿厂危废贮存库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4.生活垃圾128.37吨/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填埋场填埋处置。 六、拟采取的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严格控制占地面积,按照环评要求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避免污染土壤环境;加强施工机械、车辆检维修,保证其正常运行;采取分区防渗,保证防渗工程施工质量,加强运营期监测;服务期满后及时闭矿,规范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定期开展跟踪监测。 七、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主要为:危险废物泄漏、火灾爆炸、废渣石堆场溃坝,环境风险主要为事故排放污染物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影响,正常情况下环境风险影响较小。 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废渣石堆场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加强施工质量。废渣石堆场设置位移观测设施、影像实时监测设施。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企业要全面排查污染隐患,落实各种应急保障措施,加强应急培训与演练。企业建立负责人、组成成员和工作职责明确的废堆场应急组织机构。废渣石堆场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废渣石堆场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日常排查治理工作,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治理。运行期间应做好监测系统和全部监测设施的检查、维护、校正。当废渣石堆场进行除险加固、扩建、改建影响原监测系统时,应按规范做出相应的监测系统设计更新,并保持监测资料的连续性。废渣石堆场闭场设计和施工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按程序报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审查。企业应执行废渣石堆场三级防控体系进行分组防控。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