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市部省共建苏鲁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杜娜
联系电话: 178****5052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市部省共建苏鲁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现因工程需要,需对钢板桩施工工程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概况:
**市部省共建苏鲁大宗商品交易 市场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1-5#、1-6#楼及其周边相应配套设施。其中(1)1-5#水产交易区:商业建筑,建筑消防高度13.65米,建筑面积为11709.9平方米;(2)1-6# 水产交易区:商业建筑,建筑消防高度17.25米,建筑面积为13438.56平方米。
2、工程地点: **区海头镇新204以东、原苏鲁市场以西、龙王河以南、海龙路以北。
3、询价标的详情:
| 名称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PU钢板桩 |
1.包括机械设备进出场、准备及人工;完成钢板桩插打及拔除的全部工作内容。2.钢板桩:PU600X210X18桩长12m |
根 |
275 |
备注:
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或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相关经营范围,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在建项目;
专职安全员:至少配备 1 名,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持证上岗;
施工员、质量员:具备相应岗位证书,专业匹配本工程施工需求;
所有管理人员需全程在岗,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的,需提前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同意,且更换人员资质不低于原配置标准。
3、工期及费用相关:
1)本次分包项目暂定工期 30 天,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材料使用期超出 30 天的,超期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因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材料使用期超出 30 天的,超期费用按以下标准另行计取(PU钢板桩:5元/根/天)。
2)报价包含范围:报价为全费用包干价,包含完成钢板桩插打及拔除的全部工作相关费用,具体涵盖人工费、材料费(包括不限于30天内的钢板桩使用费)、辅助材料费、小型机器具使用费、机械费、小型机器具和设备安拆及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及措施费、管理费、利润、9% 增值税税金、保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3)投标人需提供9%增值税专票。
4、支付方式
工程款支付可采用: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云信支付、银行商业承兑等方式。
5、结算及支付
使用期计算:实际使用期自钢板桩全部插打完成、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确认当日起算,至钢板桩全部拔除、退场完毕当日截止,最终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使用期确认单》为准。
结算:本工程按现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办理结算,若钢板桩实际使用期超过暂定工期出现超期费用,超期费在最后一次办理结算时一并办理最终结算;乙方须凭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及与结算单金额相符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甲方财务办理挂账手续。
支付:钢板桩全部拔除完成并退场完毕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按财务计划支付已结算金额的70% 进度款;剩余30% 尾款自进度款支付之日起 3 个月内无息付清。
6.其他要求
1)、甲方负责提供现场施工便道、施工用电接驳点及小型挖掘机配合服务,投标人须按需合理使用、节约**,超出约定范围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管理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附报价单后。
7.投标要求标书代写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未参加投标,或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2)IP地址重复
① 初次重复:记入短期黑名单,6个月****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② 第二次重复:记入中期黑名单,2年****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③ 第三次及以上重复:记入长期黑名单,5年****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3)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6个月内****集团、****集团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