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业主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省**市横店镇横店影视城景区(秦清融合区 / ****园区)。
2.2 项目内容:流动灯光设备的采购,包括光束灯、切割灯、摇头染色灯等,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完成全部工作交付业主使用。
2.4 质量要求:合格。设备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5 主材设备质保期限:一年起,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2.6 开标时间: 2026 年 4 月 13 日 13 : 30 。加急标书代写
3.竞标须知
3.1 竞标****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允许经营且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
3.2 竞标人应是具备项目执行经验,****公司。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舞台灯光设备一线品牌的品牌商或设备制造商。
3.3 竞标人要按需方提供的标准、要求,在参加竞标时报价。
3.4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以后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5 投标过程中各竞标人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由投标人自理。
3.6 投标时需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 元),如投标方没有中标,定标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协议到期后无争议的,无息退回。
3.7 中标方中标后放弃履行中标业务,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和开展工作的,交纳的贰万元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
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建行横店支行
银行帐号:330********05000146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招标文件请从招标负责人处获取。
4.2 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投标人,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加急标书代写
4.3 招标文件咨询获取时间截止: 2026 年 4 月 13 日 12:00 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3 日 13:30 时。纸质文件递交地点为:**省**市横店镇华夏大道 533 号影视大楼;电子版文件递交至邮箱: ****@hengdianworld.com加急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 号
联系人:吕先生130****5406
技术联系人:雷先生135****7528
招标管理单位:****采购部
招标监督单位:****审计监察部
联系人:施先生136****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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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