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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采购名称:信息设备零星配件采购与配套安装服务(含仲恺院区)项目
原公告文件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如下:
原采购文件五、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中“★6、保修期:为 叁年 ,含一切非人为原因导致的故障;保修期期限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一切非人为原因导致的故障,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保修,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3、质保期:产品质量保证(修)期:不少于壹年,产品质量保证(修)期限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修)期内,凡属产品本身引起的故障,投标人负责免费保修,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冲突,更正为删除“★6、保修期:为 叁年 ,含一切非人为原因导致的故障;保修期期限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一切非人为原因导致的故障,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保修,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标书代写
更正后的内容以本公告附件“附件1-比选采购文件【更正(第二次)】-附件1-比选采购文件-信息设备零星配件采购与配套安装服务(含仲恺院区)”为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地址:**市鹅岭北路41号****2号楼C区2****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2-****035
附件1-比选采购文件【更正(第二次)】-附件1-比选采购文件-信息设备零星配件采购与配套安装服务(含仲恺院区)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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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
附件1-比选采购文件【更正(第二次)】-附件1-比选采购文件-信息设备零星配件采购与配套安装服务(含仲恺院区).docx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