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采购人)****服务中心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服务中心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服务中心监控系统采购清单(详见附件1)
| 序号 |
产品类型 |
数量 |
单位 |
| 1 |
网络硬盘录像机 |
1 |
台 |
| 2 |
硬盘 |
11 |
个 |
| 3 |
监控显示屏 |
1 |
台 |
| 4 |
鼠标(无线) |
1 |
个 |
| 5 |
键盘(无线) |
1 |
个 |
(二)项目要求
1.供货要求
(1)所有设备必须为全新原装正品,未拆封、未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规范,提供原厂正品承诺函。
(2)设备到货时需提供完整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说明书、保修卡等相关资料。
(3)供应商需承担设备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的全部费用,确保设备安全送达并正常运行。
2.安装与调试要求
(1)供应商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上门安装,严格按照安防工程施工规范执行,确保布线整齐、安装牢固、运行稳定。
(2)网络硬盘录像机安装于晨检室机柜内,完成20路摄像头接入、90天存储策略配置;硬盘安装需做好防静电措施,按规范固定。
(3)监控显示屏安装于晨检室进门左侧墙面(墙面宽度1450mm),挂架安装牢固,画面显示清晰,无卡顿、闪屏现象。
(4)完成全系统联调,确保视频预览、录像存储、回放、平台对接等所有功能正常运行,交付完整的操作使用说明。
3.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以本需求书技术参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及合同约定为依据,逐项核对设备型号、参数、数量,测试所有功能。
(2)验收流程: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供应商提交验收申请,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
(3)验收不合格项:若设备参数不达标、功能异常,供应商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或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质保与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所有设备提供至少1年原厂免费质保,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故障部件,上门服务。
(2)响应时间:接到故障报修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上门解决问题;重大故障7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提供备用设备保障使用。
(3)售后服务: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定期上门巡检(每季度不少于1次),提供系统优化、故障预警等服务;免费提供操作培训,确保采购方人员熟练使用。
(4)质保期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用,保障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安防工程相关资质,拥有同类项目实施经验,提供类似项目案例证明。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需完成从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到验收的全部工作,采购方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3)供应商需遵守采购方现场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护,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4)本需求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四、最高限价:¥42215.00元,响应报价应包括:本项目采购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包装费、仓储费、运输及保险费、装卸费、计量检测/校准费、质保期服务费、商检费、税费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如果中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承包期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履约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2.信用记录:
①企业经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必要时资格审查人员可到相关网站查询核实。)
②个体经营: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行政处罚信息”一年内无处罚信息并不处于“经营异常信息”经营异常状态。(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必要时资格审查人员可到相关网站查询核实。)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分包转包。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六、材料及要求:供应商应编制响应资料一套(格式以《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为主,仅需一份正本),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封面粘贴《响应文件说明书》(详见附件3)。
备注:
1.不满足项目特定需求的不得报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响应。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4月15日上午11时3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八、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并确认签名,不接收邮寄/快递件。加急标书代写
九、响应文件送达地点:**省**市**区三和街道叶挺大道三和段21****保健院)12****办公室。
十、比价时间:2026年4月15日上午11时30分(**时间)
十一、比价地点:**省**市**区三和街道叶挺大道三和段21号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采购办
联系电话:0752-****977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