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4-10
报名开始时间:2026-04-1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4-23标书代写
| 项目名称 | 国联人寿大厦16层西、南、北侧房屋招租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期限 | 2026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23日 | |||
| 出租方名称 | **** | |||
| 招租资产情况 | 房地产类 | |||
| 房屋坐落地址 | **市县前东街168号 | |||
| 房产证号 | 苏(2017)**市不动产权第****118号 | 土地证号 | / | |
| 房屋面积(㎡) | 38096.23 | 土地面积(㎡) | 5445.9 | |
| 招租面积(㎡) | 692.0 | |||
| 房屋用途 | 办公 | 土地性质 | 出让 | |
| 其他 | ||||
| 招租用途 | 办公 | |||
| 招租底价 | 30.3096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0 | |
| 招租期限 (年) |
3 | |||
| 特别事项 | 1、本次招租标的房屋现处于租赁状态,于2026年5月7日到期。该承租人拟续租本次招租标的房屋,若本次招租产生竞价,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本次招租标的房屋内现有的设备、用品均为原承租人所有。 2、本次招租的租金价格为含税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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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条件 | 1、意向承租人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指定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承租人承租期间须缴纳履约保证金25258.00元,租金一季一付,先付后用。合同终止时,如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并接受招租标的物的现状情况。租赁期内对招租标的物进行任何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所产生的一切手续以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和承担,装修工程不得改变或者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对装修进行任何补偿。 5、承租人从事的生产经营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自行办理营业执照,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消防、环保等各项政策和法规。 6、租赁期间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网络通讯费、卫生保洁费与租赁相关的费用等)由承租人承担。 7、承租期满后,招租标的物内可移动物品归承租人所有,不可移动物品归产权方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 8、本次招租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收****发改委文件执行。 9、承租人不得将标的房屋对外转租。 10、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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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挂牌期5个工作日。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承租人。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先****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出租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未能在十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4、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将下述材料准备好后上传到系统里,并缴纳保证金: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3)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4)《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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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出租方 | 交易机构 |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李经理 | |
| 电 话 | 189****7970 | 电 话 | 0510-****36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