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4-10
报名开始时间:2026-04-1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4-23标书代写
| 项目名称 | **区后祁后街24-1、36-3地块、锡航新村1、2号旁地块打包招租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期限 | 2026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23日 | |||
| 出租方名称 | **** | |||
| 招租资产情况 | 房地产类 | |||
| 房屋坐落地址 | **区后祁后街24-1、36-3地块、锡航新村1、2号旁 | |||
| 房产证号 | -- | 土地证号 | 锡北国用(2004)字第97号、锡北国用(2004)字第74号 | |
| 房屋面积(㎡) | 土地面积(㎡) | 6594.0 | ||
| 招租面积(㎡) | 5061.4 | |||
| 房屋用途 | -- | 土地性质 | 出让 | |
| 其他 | ||||
| 招租用途 | 与土地用途相符的业态 | |||
| 招租底价 | 28.83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每三年递增5% | |
| 招租期限 (年) |
8 | |||
| 特别事项 | 1、本次招租标的土地现由改制企业租赁使用,并建有房屋若干,租赁期限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目前仍在使用中。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拟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应当报名参与本次招租程序,递交交易保证金,在**产交所内行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2、本次公开挂牌出租的标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人与地上房屋所有权人分属不同主体。意向承租方须充分知悉并接受该“房地分离的历史遗留现状,该等权利分离情形可能导致未来在租赁使用时产生权利纠纷或需进行额外协调。承租方在签订本次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前,应当主动与地上房屋所有权人进行充分沟通,唯有取得房产权人的明确同意后,租赁合同方可生效。 3、出租方仅就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出租事宜负责,不承担因房屋产权关系可能引发的任何潜在风险。请意向承租人审慎评估,独立判断。 4、 本次以招租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招租 。如意向承租 方 参与报名,则表明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招租标的物的全部现状,符合意向承租 方 的租赁要求,出租方按现状交付租赁标的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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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条件 | 1、承租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可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缴纳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承租人承租期间须缴纳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租金一年度一付,先付后用。合同终止时,如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并接受招租标的物的现状情况。租赁期内对招租标的物进行任何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所产生的一切手续以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和承担,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方进行任何补偿。 5、承租人从事的生产经营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自行办理营业执照,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消防、环保等各项政策和法规。 6、租赁期间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网络通讯费与租赁相关的费用等)由承租人承担。 7、租赁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政府部门调整需收回租赁场地、改变场地用途、禁止进入、场地征用等原因而造成租赁场地搬迁、基建维修或经营方式调整的,出租方及时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无条件接受。若造成承租人停业的,则停业期间出租方不向承租人收取租金。造成该物业征收、拆除等,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拆迁补偿政策内含有物业内部装修补偿,且该部分装修由承租人实施的,承租人可主张装修补偿的权利,并以相关机构、部门实际评估价值为准,承租人无条件认可。出租方不承担承租人任何损失,承租人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形式的征收补偿、安置、装修补偿。 8、承租人不得将招租标的物对外转租。 9、本次招租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收****发改委文件执行。 10 、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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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自然撤牌。 2、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承租方。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先****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出租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未能在十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4、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将下述材料准备好后上传到系统里,并缴纳保证金: 企业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3)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4)《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盖章);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自然人 (1)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 (2)《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签字);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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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出租方 | 交易机构 | ||
| 联系人 | 仇女士 | 联系人 | 桂女士 | |
| 电 话 | 0510-****9657 | 电 话 | 0510-****93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