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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6)渝五中法破委字第111号
****裁定受理(2026)渝05破申123号申请人赵海怒对被申请人****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二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本院相关规定产生。标书代写
****公司于2002年6月18日注册登记,登记机关******管理局,注册资本2050万元,住所地位于****办事处稻香居委五组。股东持股情况为:王鑫持股99%,王国友持股1%。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等。
2025年9月16日,****公证处作出(2025)渝渡证字第3912号公证书,确认截至2025年9月1日,****公司欠付赵海怒借款本金416万元,利息****231.55元。****公司应当于2025年9月20日前归还赵海怒本金100万元,2025年9月30日前归还赵海怒本金100万元,2025年10月31日前归还赵海怒本金100万元,2025年11月30日前归还赵海怒本金116万元,2025年12月31日前归还赵海怒利息****231.55元。****公司若有任意一期未按上述约定归还款项,赵海怒有权随时要求****公司一次性还清全部款项。
因****公司未履行前述生效法律文书,赵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5年12月4日作出(2025)渝0102执4729号执行裁定,以未发现****公司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赵海怒对被申请人****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16:00标书代写
3、摇号时间:2026年4月14日9:3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二分册的机构
特此通知。
审管办联系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9530
破产庭联系人:刘杰023-****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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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