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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6)渝五中法破委字第108号
****裁定受理(2025)渝05破申846号申请人仲利****公司对被申请人****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本院相关规定产生。标书代写
****公司(****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登记成立,企****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机关为******管理局。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加工、销售:玻璃制品、钢化玻璃、五金配件、不锈钢制品、门窗;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均不含化学危险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仲利****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李兵、彭春霞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作出(2023)渝0105民初773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内容如下:一、****公司****公司租金80万元(履约保证金24万元已抵扣尚欠租金)。此款,****公司于2023年3月至2024年6月每月15日前付5万元;二、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5900元,****公司负担,****公司已预缴,****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公司;三、****公司按时履行上述第一、二条载明的付款义务,****公司主动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公司逾期五天仍未按时足额履行上述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所有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第六天开始按照年利率10%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公司****公司****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李兵、彭春霞、****公司对上述第一、二、三****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依据该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公司等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0日作出(2023)渝0105执1566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仲利****公司对被申请人****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16:00标书代写
3、摇号时间:2026年4月14日9:3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特此通知。
审管办联系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9530
破产庭联系人:谭毅、赵航02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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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