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已立案受理**国际****公司破产清算审查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及本院《指定破产管理人实施意见》规定,现将选任专业机构担任破产管理人事宜公告如下:
一、案件情况
(2026)湘10破申1号:**国际****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27日,公司类****公司,住所地位于**省**市**区王****体育中心南侧,法定代表人为欧先琴,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矿物宝石、观赏石、珠宝玉器、工艺品、玩具展览、销售,晶体标本、化石、化石模型修复、销售,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群众文化活动策划及组织,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服务,科普文化交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工艺品、礼品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机构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需已编入2024-2025****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级别为二级以上(含二级),且注册地为**市。
申报机构可以由两家联合申报,通过拟委派团队负责人的所属机构统一办理和参与选任工作。
2.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申报时由****协会出具无违反行业自律情形的推荐意见。
3.申报机构应有稳定的团队能够胜任本项工作,且具备垫资或自行承担工作成本的意愿和能力。
三、摇号方式
1.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机构均可参加选任,采取现场随机摇号的方式进行选定。
2.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随机摇号,确定1名首选机构和1名备选机构。
3.如无机构报名,则本院从入围2024-2025****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一级、二级管理人名册中,且注册地位于**市的管理人进行现场随机选定。
四、报名及摇号时间
1.申报机构需提交报名申请书、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协会推荐意见。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17时,报名方式为书面提交报名申请书,同时电子版发送至****8545@qq邮箱,报名地点为本院506室。标书代写
3.现场摇号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15时,地点为中院审判大楼北楼205室,符合条件的机构应当派人参加。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机构需确保不存在回避情形或者其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选定的机构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需及时、主动向本院提出书面报告。
2.选定的机构在破产案件受理的同时直接指定为管理人,如个别案件经依法审查未予受理,则该案的预选结果自动失效,选任阶段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机构自行负担。
3.经初步审查,部分案件可能存在债权人、债务人等相关人员下落不明等情形,时间紧、任务重,且可能存在需要管理人垫资情形。
4.管理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省****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指引(试行)》规定,在相应的流程结点完成工作。如未能在规定流程节点完成工作的,本院将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更换管理人的处罚。
5.本院将根据《****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案件管理人工作逐一进行考核。
六、其它
1.咨询案件联系人,雷斌,电话0735-****806;
2.报名联系人:邓江峰, 电话:073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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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