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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2445111 | 建设单位法人:白俊智 |
| 杨昌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麻栗****村委会南秧田 |
| ****南温河乡南秧田钨矿15万t/a地下采矿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0-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贵金属矿采选;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931-B0931-钨钼矿采选 |
| 建设地点: | **省****县 ****村委会南秧田 |
| 经度:104.66104 纬度: 22.9686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29 |
| 文环复〔2022〕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2-11-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12 |
| 17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244511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泽塔****公司 |
| 915********146767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6PUBXP93 | 竣工时间:2022-08-1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2-11-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2-12-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13119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开采15万t钨矿石 | 实际建设情况:年开采15万t钨矿石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地下开采,采用条带式房柱采矿法对矿石进行回采 | 实际建设情况:地下开采,采用条带式房柱采矿法对矿石进行回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保工程包括矿井废水沉淀池、工业场地初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降噪设备、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等 | 实际建设情况:环保工程包括矿井废水沉淀池、工业场地初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降噪设施、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固体废物收集设施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项目已按相关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9.2795 | 2.0454 | 0 | 19.2795 | 0 | 2.045 | -17.234 | |
| 1.6376 | 0.041 | 0 | 1.6376 | 0 | 0.041 | -1.597 | |
| 0.021 | 0.021 | 0 | 0.021 | 0 | 0.021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2313 | 0.0145 | 0 | 0.2313 | 0 | 0.015 | -0.21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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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矿井废水沉淀池、工业场地初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表4一级标准限值;《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限值。 | 硐口沉淀池、井下水仓、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集水池、雨水收集池 | 项目外排涌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表4一级标准限值,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限值回用于绿化浇灌、洒水降尘。 |
| 1 | 采用抽出式通风,风机设置在1276m硐口、1270m硐口、1276m硐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项目采用抽出式通风,风机设置在1276m硐口、1270m硐口、1276m硐口 | 经对项目厂界颗粒物进行监测,项目厂界颗粒物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限值。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选厂合理布局、绿化等。 | 项目开采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排放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周边居民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植被较好。 | 根据监测结果,**工业场地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周边居民区噪声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
| 1 | 加强地下水保护工作。项目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油库、硐口沉淀池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 18598执行;机械维修区、高位水池、工业场地雨水收集池、事故池、井下水仓、生活废水收集设施设置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 16689执行;其他区域设置为简单防渗区,做一般地面硬化。建立项目区的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监控井为于**拐点矿5上游泉点(泉10)、1211工业场地下游、1169硐口沉淀池下游30m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每年监测2次(枯水期和丰水期各1次),监测因子为pH、耗氧量、氨氮、铜、锌、砷、镉、铅,共8项,同时测量水位(或泉水流量)。 | 项目已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油库、硐口沉淀池设置为重点防渗区,使用环氧树脂地坪材料和环氧防尘防渗底漆进行防渗;机械维修区、高位水池、工业场地雨水收集池、事故池、生活废水收集设施设置为一般防渗区,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满足Mb≥1.5m;其他区域设置为简单防渗区,项目已采取地面硬化措施。项目已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监控井位于**拐点矿5上游泉点(泉10)、1211工业场地下游、1169硐口沉淀池下游30m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项目于2022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意见,2022年丰水期地下水监测计划于11月份完成,枯水期监测待进入枯水期后安排进行监测。 |
| 1 | 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置。加强**采矿废石的管理,项目废石不出井,直接回填于井下的5号、6号和10号采空区。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矿井废水沉淀池****公司一选厂作原料利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经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地施肥。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统一暂存于综合办公生活区垃圾池内,并定期送附近乡镇垃圾堆放点堆放。 | 项目开采期间产生的废石全部回填于井下的5号、6号和10号采空区,不运出;机修车间产生的废矿物油集中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清运处置;项目矿坑涌水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回填采空区;项目生活区化粪池****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植被施肥;项目区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集中交由**县兴**市****公司清运处置。矿山开采期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 |
| 1 | ,禁止滥砍乱伐,严禁捕杀野生动物。矿山运行期间,及时做好受损土地的复林复垦等生态恢复,禁止占用、破坏阔叶林,严格落实《**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要求,落实本项目生态系统多样性专项保护、恢复和补偿方案的要求。 矿山服务年限满后,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闭矿设计,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发生,闭矿后定期对区域进行监测,监测内容为损毁土地面积、土地类型、损毁方式、程度及复垦面积、复垦的土壤重构工程量及植被重构工程量以及各项目复垦措施的效果监测,以确保生态恢复措施的落实。 | 项目已于**进行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加强矿山工作人员的管理,禁止滥砍乱伐,严禁捕杀野生动物,项目开采区未出现滥砍滥伐及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现象;项目已落实生态系统多样性专项保护、恢复和补偿方案的要求。 项目开采期间每年缴纳一定数额的生态恢复专项资金,用于矿山的生态恢复和环境安全隐患治理。现矿山废石已及时回填于采空区,**开采至今,未发生沉降变形,**现状未发生地面塌陷。后期若出现潜在的地表沉陷区、采空坍塌区设置警示牌和围栏,避免人畜落入,造成伤害;待矿山闭矿后建设单位定期对区域进行监测,确保生态恢复措施的落实。 |
| 1 | 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落实环评中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严格执行风险防范应急预案。设专人负责组织各种突发风险应急处理和善后事宜。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建立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设施、物资和经费,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书面报请将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政府应急管理体系,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管控工作。制定项目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定期监测制度,加强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水量动态长期监测工作,发现异常须立即停产,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开展项目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制定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项目水土保持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严格防范滑坡、泥石流、溃坝等地质灾害和环境风险。 | 项目开采期间已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基本落实环评中各项风险措施,项目已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待外部评审完成****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项目已建立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设施、物资和经费,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确保生态环境安全。项目已建立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定期监测制度,已加强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水量动态长期监测工作,发现异常立即停产,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项目后期开采过程中按照相关要求对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制定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项目开采过程中已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有效防范滑坡、泥石流、溃坝等地质灾害和环境风险。**开采至今,未发生沉降变形,**现状未发生地面塌陷。 |
| 本项目不设置原矿堆场,堆场依托选矿厂矿石堆场;矿山公路利用矿山原有的道路;依托南温河钨矿一选厂进行选矿;不建设炸药库,井下开采爆破所用炸药等均外委给**州金盾爆破****公司,爆破器材库依托原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设置原矿堆场,堆场依托选矿厂矿石堆场;矿山公路利用矿山原有的道路;依托南温河钨矿一选厂进行选矿;不建设炸药库,井下开采爆破所用炸药等均外委给**州金盾爆破****公司,爆破器材库依托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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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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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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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工程闭矿后后,应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要求进行复垦。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目前项目尚在开采期,待进入开采后期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对矿山进行闭坑设计。项目开采期间每年缴纳一定数额的生态恢复专项资金,用于矿山的生态恢复和环境安全隐患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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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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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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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