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级省级财政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6〕134号)相关要求,为做好我市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储备项目工作,结合我市粮食和蔬菜产业发展实际,围绕链主企业发展壮大,坚持“圈链”思维,打造供应链、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合贯通原料生产、农产品加工、品牌营销等主导产业上下游,发展壮大储藏烘干、冷链物流、科技服务、包装设计等左右岸支撑产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产业优势明显。申报的主导产业链是粮油和蔬菜。
(二)联农带农紧密。申报项目中确定的链主、链属企业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健全、作用明显,通过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方式,带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特别是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下统称“重点帮扶群体”)共同发展。加工企业应优先就近就地采购原料,******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三)项目准备充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充分,项目建设必需的规划、用地、设计、环评、用水用电、安全生产等已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批,重点支持已纳入省、市(州)重点项目库的项目。
二、实施主体、建设内容与补助环节
(一)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链主、链属企业,以及链主企业供应链上下游、左右岸的配套企业、专业**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在项目储备过程中要提前做好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应涵盖经营主体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现状、信用状况、联农带农情况等内容。
(二)建设内容
1.****基地。围绕链主企业发展需求,下沉到县域、延伸到乡村,采取自建、联建或订单**等方式,对优势****基地开展设施化、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生态化等改造升级,形成企业稳****基地。粮油产业聚焦品种品质结构提升,集中****基地、订单基地。经作产业聚焦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和标准化生产,实施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三新”提升行动,建设产业基础强、科技水平高、生产特色鲜明的“三新”基地。
2.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围绕提升链主企业能级、营业收入和带动能力,支持链主企业开展特色产品精深加工,对新(改、扩)建农产品加工生产线,开展智能化、清洁化、标准化设备改造升级,生产设备数字化改造、智能装备和软件更新迭代等“智改数转”建设予以支持,提升加工产能、促进加工技改。支持链主企业自建或相关联的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清洗分拣、剥皮研磨、压榨过滤、烘干储藏、冷链物流、杀菌消毒、预冷保鲜、分级分割、产品包装等产地初加工,干制、腌制、酱制、发酵、膨化等传统食品加工,打造标准化的初加工“第一车间”。
3.做大做强品牌营销体系。围绕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产品溢价目标,强化区域品牌打造和销售渠道建设。支持塑造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体系,对产品进驻商超、参加展示展销、国际市场拓展、标准制定等予以补助。鼓励企业拓展主流电商平台等线上线下融合渠道。
4.协同攻坚关键共性技术。围绕消费市场需求趋势,创新研发“拳头产品”“爆款产品”。支持企业和科研单位牵头,组建科技创新研发平台,采取定向委托、联合攻关等方式,开展突破性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研发,以及加工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小试、中试验证和产业化应用,提升优势特色产业科技支撑和创新驱动水平。
(三)补助环节
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总额不低于60%,****基地不高于30%、品牌营销与协同攻坚关键共性技术不高于10%。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对2025年9月1日以后企业在建且未竣工的内容,纳入补助资金范围。
项目资金可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共建、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总体引导撬动投入比例不低于1:3(乡村**重点帮扶县和39个欠发达县域可适当放宽至1:2),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农产品加工项目等其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直接安排到企业的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30%(乡村**重点帮扶县和39个欠发达县域不超过40%),单户企业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财政投入资金部分应优先形成固定资产,具备条件的应尽量确权到村,并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确保群众充分受益,并优先向重点帮扶群体倾斜。
三、申报程序
(一)业主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业主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编制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并准备好相关申报资料,将申报资料经所属(街道)审核同意后于4月12日下午5****农业农村局初审。
(二)县级审核推荐。我局严格按照项目储备相关要求对项目业主的资质、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核。初审通过后,****农业农村局择优推荐,****农业农村厅对2026年储备开展综合评审后,确定实施项目和补助金额。
四、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4月12日下午5点,逾期不再接受申报。加急标书代写
五、地址、联系人、电话
**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8楼****种植业科,联系人:冷老师028-****9203,邮箱:****@qq.com
附件:2026年XX市州XX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
2026年4月9日
附件
2026年**市(州)**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模板)
2026年*月
项目所属产业链: £粮油 £蔬菜
**市(州)**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
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一)发展基础。包括申报产业生产、加工、流通、仓储、销售、技术研发、公共服务等全产业链发展情况。
(二)经营主体。包括链主、链属企业、**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发展情况,以及围绕链主企业全链条上下游、左右岸协同发展运营情况。
(三)支持政策。市(州)级出台的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发展规划、政策保障等。
梳理申报产业链条的短板弱项,提出建圈强链的建设思路、总体目标。包括项目建设完成后预期实现的全产业链产值、链主企业营收和能级增长、规上企业数量和营收增长、优质农产品加工原料保障和精深加工能力提升、经营主体培育、品牌打造等目标。
围****基地、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做大做强品牌营销体系、协同攻坚关键共性技术等四个方面,按照“锻长补短建新”原则,明确全链条具体建设内容和全部重点项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要具体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实施时限、补助资金支持环节、补助标准等情况。
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包括总投资额及各项建设内容资金、统筹安排的其他各级财政资金、社会资金、金融资金、企业自筹资金等筹措情况。
申报产业(链主企业)主要的联农带农机制和模式,逐一列出承担项目建设的企业联农带农做法和目标任务,如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
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监督管理、指导服务、技术支撑等保障措施。
七、附件材料
(一)项目实施主体协同关系图
以图示形式呈现实施项目的各个主体在产业供应链上下游和产业生态圈中的作用及相互之间的协同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1.各项目实施主体的最终产品,打造的消费场景;
2.各项目实施主体在原料供应、产品加工、品牌销售“三链同构”中的上下游关系和作用;
3.各项目实施主体攻关突破的关键技术;
4.重点突出各项目实施主体与链主企业的协同关系。
(二)实施企业清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性质 |
年销售收入或交易额 |
行业分类 |
主营业务 |
企业类别 |
| 1 |
包括龙头企业级别、“四上”类别 |
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服务等。 |
包括链主、链属、配套企业 |
|||
| 2 |
||||||
| ... |
(三)主要产品清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主要原料名称、品种 |
主要研发或生产单位 |
是否已产业化及市场占有率 |
||
| 名称 |
性质 |
认定龙头企业情况 |
||||
| 1 |
国家/省/市/县级龙头企业 |
|||||
| 2 |
||||||
| ... |
||||||
(四)攻关关键技术清单
| 序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简介 |
技术研发及 应用推广单位 |
| 1 |
应用领域、能解决哪个环节的短板弱项以及应用推广效果。 |
||
| 2 |
|||
| ... |
|||
(五)2026—2027年XX项目实施计划表(分年度)
| 序号 |
建设 主体 |
2026年建设内容 |
2027年建设内容 |
投资总额(万元) |
竣工验收期限 |
建设地点 |
|||||||||
| 2026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部分 |
2026年地方统筹安排资金及自筹资金部分 |
2027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部分 |
2027年地方统筹安排资金及自筹资金部分 |
合计 |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
地方统筹安排资金 |
社会自筹资金 |
||||||||
| 建设内容 |
金额(万元) |
建设内容 |
金额(万元) |
建设内容 |
金额(万元) |
建设内容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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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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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XX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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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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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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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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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做大做强品牌营销体系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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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协同攻坚关键共性技术 |
|||||||||||||||
| …… |
|||||||||||||||
| 投资总计(万元) |
— |
— |
|||||||||||||
(六)绩效目标申报表
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6—2027年)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企业数量 |
≥ |
个 |
|
| 建设经济作物“三新”基地 |
≥ |
亩 |
|||
| ****基地 |
≥ |
亩 |
|||
| 新(改、****养殖场 |
≥ |
个 |
|||
| 新(改/扩)****基地 |
≥ |
平方米 |
|||
| 质量指标 |
农产品加工产值与一产产值比值 |
≥ |
2.5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建设周期 |
≤ |
2 |
年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全链条综合产值 |
≥ |
万元 |
|
| 全链条综合产值年度增幅 |
≥ |
10 |
% |
||
| 链主企业年营业收入 |
≥ |
万元 |
|||
| 链主企业年营业收入增幅 |
≥ |
3 |
% |
||
| 项目区域内联农带农增收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联农带农数量 |
≥ |
户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项目区域内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八、佐证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支持政策文件,企业、产品等认定、认证资料,有关项目前期审批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