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再生**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7482
传 真:0851-****1023
通讯地址:**省**市******生态环境局环****管理科
邮 编:561000
| 项目名称 | **再生**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阳平路15****园区内)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开发区阳平路15****园区内),为**项目,总占地面积:9200m2,**厂房约3500m2。建设废旧电子电器(名录外)、变压器、光伏板等综合拆解线1条,年总计拆解废旧电子电器(名录外)、变压器、光伏板等产品5万吨。回收转运报废医疗器械设备2000t/a。本项目报废医疗器械设备仅进行收集分选转运出库,不拆解。项目回收报废医疗器械设备不涉及辐射设备,不包括医疗废物。本项目不涉及CRT电视/电脑拆解。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装修垃圾集中收集后,送指定的装修垃圾回收点;废油漆桶、废涂料,集中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设备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办公楼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采取保持施工场地湿度、及时洒水抑尘、加强通风等措施减少粉尘的产生,减少有机废气和机械尾气的排放。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以其缩短施工时间等方法减少噪声污染。施工期粉尘排放标准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企业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企业厂区低洼处设置25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池收集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后期雨水通过敷设的雨水明沟和截流沟排到厂外雨水沟。本项目利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拆解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抽取制冷剂及废矿物油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塑料及大件外壳破碎时产生的粉尘。每个拆解区域上方均需设置集气罩对拆解产生废气进行收集,项目拆解车间废气统一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且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运营期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旧电子电器拆解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家电拆解一般固体废物均外售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电子废物外售给有资质单位处置或进一步拆解;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一般固废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废劳保用品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家电拆解产生的危险废物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标准建设,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