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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6-03-31 | 发布机构: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3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102、103窗口)
联系电话:0533-****191、0533-****186
电子邮箱:gqxhbjxkk@zb.****.cn
高环审[2026]9号
关于****公司****基地及河道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意见
****公司:
报来《****公司****基地及河道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弈成****公司编制)收悉。经研究,根据环评文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基地和河道综合治理两部分内容,项目总投资366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基地位于高城**家村西南,占地约1000亩,主要建设数字化智能温室大棚60.06万平方米、****中心1.5万平方米。河道综合治理部分主要对北支**张官店村至大庄村段21.6km河道进行综合治理,临时占地105亩,主要实施清淤疏浚、基底修复,河岸生态绿化等内容,同时利用北支**综合治理区域内现有河道沟坡等实施土地平整及改良,****基地189.7万m2。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达到环境保护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环评所列地点、建设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设计、建设和生产。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必须重点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废气污染防治。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申报工艺组织实施。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土方挖掘、运输及存放,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摊铺过程中的起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各类燃油废气及清淤工程和堆存过程中淤泥挥发的恶臭。通过设置围挡、洒水降尘、防尘网遮盖,实行密闭车辆运输、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进出车辆及时清洗;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并选用质量较好的燃油,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等;临时物料库房全部封闭,内部设置洒水喷淋设备,淤泥挖出后及时清运,喷洒除臭剂等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要求。
****基地工程营运期牧草刈割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通过密闭、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少量车辆及地面清洗等施工废水。在施工区设立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充分沉淀后,上清液用作施工场地洒水用;施工人员就近租用当地居民房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环卫部门清运;清淤过程采取环保清淤。
****基地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集中于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固体废物 **化、减量化、无害化 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及污油、土方及淤泥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产生的土方及沉淀池沉渣尽量回填,不能回填的及时清运清除,对具有回收价值的如废铁、废钢筋、废木料等售卖,对碎石等可重复利用的就地利用,对其它不具备外售、回用等价值的建筑垃圾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倾倒点合理处置;清出的淤泥运至淤泥堆场后需及时再次清运,经检测符合《城市河道淤泥利用规范》(DB 37/T 3387-2018)后全部用作农田种植等综合利用,未达标污泥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工程运输车辆冲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的油污属于危险废物,施工结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基地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废草种、芽苗、废培养苗床、废LED灯、废滴灌设施、废大棚膜、废遮阳帘、废矿物油、废油桶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废LED灯、废滴灌设施、废大棚膜、废遮阳帘统一收集、综合外售;废草种、芽苗、废培养苗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矿物油、废油桶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噪声污染防治。
施工期噪声主要可分为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场地、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设置临时围墙等措施,确保施工期昼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标准昼间要求,夜间不施工。
****基地工程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自动收割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采用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5、生态保护措施。制定合理施工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土地占用,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对临时性占用的土地,应在工程竣工前恢复或优化原使用功能。清淤选择枯水期施工,严禁生活废水、废渣排入水体。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加强施工人员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
6、环境风险防控。建设单位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施工区、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7、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 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 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基地工程营运期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强危废暂存间、化粪池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8、该项目建成后,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相关要求,落实排污许可相关工作。
9、《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该项目应按其相关要求执行。
10、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11、开展环保设施风险辨识与评估。你公司应当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环保治理设施检查台账,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清单中所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目在验收时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自主验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 三同时 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政府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的日常监管工作、高******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执法检查工作。
公 章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