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淄博-桓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标题: 2026年04月08****环境局**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0300MB****913J/2026-****09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08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2026年04月08****环境局**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浩尚****公司年产5000吨高纯低钠 -微晶氧化铝粉及1000吨3N氧化铝研磨微珠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04月09日-2026年0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076

电子邮箱: htxhbjxkk@zb.****.cn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564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年产5000吨高纯低钠 -微晶氧化铝粉及1000吨3N氧化铝研磨微珠项目(重新报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果里镇**路216号

**浩尚****公司

**腾辉****公司

一、你公司 年产5000吨高纯低钠 -微晶氧化铝粉及1000吨3N氧化铝研磨微珠项目 于2025年8月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建设内容:利用现有车间,购置球磨机、砂磨机、喷雾造粒塔、双通道电推板窑、辊道窑、滚球机等主要生产及配套设备30台(套)。项目以低钠氧化铝粉为主要原料,通过投料入仓、水洗压滤、入窑烧制、入仓均化等加工工序,年产高纯低钠 -微晶氧化铝粉5000吨,其中4000吨/年原粉产品包装外卖,1000吨/年原粉产品与外购的氧化钙、氧化镁、氧化硅等通过计量配料、湿法球磨、湿法砂磨、喷雾干燥、滚制成球、静置干燥、低温烧成、检验包装等主要工序加工生产3N氧化铝研磨微珠1000吨/年。你公司根据实际情况,2025年编制了《年产5000吨高纯低钠 -微晶氧化铝粉及1000吨3N氧化铝研磨微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10月取得我局审批意见(桓环许字[2025]48号),现因企业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新增了干法球磨、干法砂磨、振动筛分等工艺,导致颗粒物排放量增加,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现重新报批环评。

重新报批后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果里镇**路216号,购置球磨机、砂磨机、喷雾造粒塔、双通道电推板窑、辊道窑、滚球机等主要生产及配套设备77台(套)。项目以低钠氧化铝粉为主要原料,通过拆包上料、干法球磨、干法砂磨、入仓计量、入窑烧制、出窑、振动筛分、入仓计量、均化、入仓计量、振动筛分、包装等加工工序,年产高纯低钠 -微晶氧化铝粉5000吨,其中4000吨/年原粉产品包装外卖,1000吨/年原粉产品通过水洗、压滤、配料、湿法球磨、湿法砂磨、喷雾干燥、滚制成球、摇摆筛分、静置烘干、低温烧成、包装等主要工序加工生产3N氧化铝研磨微珠1000吨/年。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项目已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602-370321-89-05-758626)。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一)投料、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辊道窑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进入烟气冷却器+耐高温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器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干法球磨、砂磨、筛分、均化、干燥塔烘干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入仓粉尘经各料仓配套的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运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相关限值要求,有组织SO2、NOx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排浓水、压滤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排浓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压滤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三)按照固体废物 减量化、**化、无害化 原则,项目产生的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纯水制备产生的废膜件由厂家更换回收;废油桶、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严防噪声扰民。

(五)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六)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

(七)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三、严格落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制度。若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目在验收时所执行的排放标准要求发生变化,须按新标准开展自主验收。

四、项目建设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 三同时 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六、**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环境监督检查工作。****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做好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