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工作,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药品采购环境,坚持药品采购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原则,中药配方颗粒实行生产企业遴选后执行平台采购,现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各方发出邀请,欢迎有意愿的潜在生产企业,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一、项目概况
1.遴选范围:中药配方颗粒, 共390个品种(详见附件1)
2.遴选周期:1年/次,如遇国家政策改变则按国家政策执行。
3.遴选方式:从企业资质、供货能力及服务保障能力等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审,其中企业资质作为资格条件;供货能力及服务保障能力进行综合量化评分,权重分别为70%、30%,综合得分最高生产企业为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企业。
二、企业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取得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销售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
7.所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应符合《中华人民**国药典》《**中药炮制规范》《**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等管理要求。
三、参与遴选企业应提供材料清单(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材料(详见附件2);
2.药品保障供应能力承诺函(详见附件2);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
4.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详见附件2);
6.信用记录(详见附件2);
7.企业服务保障能力情况(详见附件3);
8.企业所生产的中药配****集团采购平台挂网情况、执行标准、备案情况等(详见附件4);
9.企业供货能力情况(样品材料):按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目录序号进行编号排序,将每个品种的备案证明、检验报告,样品等三项材料独立封装为1包,封装包外必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编号、品种名称等详细信息(加盖企业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4月16日(五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市**区公园东路31号********办公室
(二)报名材料:请将附件2按顺序逐一排序,提供的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盖章扫描(无盖章或复印件章无效),打包压缩(文件夹命名规则:项目名称-企业名称)发至邮****@163.com。同时,邮寄或现场提交纸质版一份。
五、评审时间及要求
(一)遴选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4月20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评审时间:2026年4月21日15:00(以具体电话通知为准)
(三)评审地点:待定(以具体电话通知为准)
(四)评审材料:1.纸质版遴选材料文件要求1份。请将附件3、附件4按顺序逐一排序打印装订并用文件袋封装(要求密封盖章签字,袋封面标注: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附件4另加可编辑的Excel电子版,按上封装。2.样品材料按要求准备,与纸质遴选材料文件一同现场提交至指定评审地点。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刘 湘 联系电话:0762-****775
附件:1.****2026年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目录
2.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遴选报名文件
3.企业服务保障能力情况
4.生产企业中药配方颗粒(大包装)平台挂网信息明细表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