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机关事务中心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一(肉类)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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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名称: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一(肉类)

2.项目预算:****000元/年、****000元/3年

3.项目概况:****机关食堂餐饮服务保障,采用公****机关食堂供货商,选取具有丰富食材配送服务经验的专业供货商为食堂进行配送服务。

4.本次食材配送项目共分为8个标段,顺序分别为****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一(肉类)、****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二(冻品类)、****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三(蔬菜类)、****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四(水果类)、****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五(调料及干货类)、****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六(蛋类)、****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七(日杂类)、****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八(饮料类)。

★5.中标和定标原则: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分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投标人时,则该投标人只能按标段****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为中标人,取消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由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序替补,以此类推。****一中标候选人也****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形时,同样按上述原则确定中标标段,取消其他的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依序替补,直至所有标段均排序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一)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感官要求

1

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副产品

冷鲜肉类具有其固有的正常颜色,肌肉红色均匀,新鲜,有**,不注水,无泥污、无血污、放血状况良好,肉边整齐、无破碎肉、无粘液渗出或很干的表皮,无点状、块状等小颗粒灰白色寄生虫。具有其固有的正常气味、无臭味、串味等异味。指压后凹陷、能恢复原状。****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2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加工产品

序号

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感官要求

1

鱼类等水产品

眼球(如有)澄清、明亮、饱满黑白界限分明。体表粘液清洁、透明。具有特有的鲜腥味,无腐臭味。肌肉坚实而有弹性,用手指压凹陷处能立即复原。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

(二)注意事项

肉类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种肉类按时供应;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冷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冷鲜肉,不注水,****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按采购人要求的分割肉类别按时供应(配送至采购人处的鲜活肉类应已宰杀完成)。

2.中标人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3.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种肉类,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水产类

1.采购人按需采购水产类,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中标人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食物中毒或因食品质量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安全卫生、质量及其他要求

1.应符合的相关安全卫生标准要求:

1.1 《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1.2 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1.3 《GB 2763-2014 食品安**家标准》。

1.4 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

1.5《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1.6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

1.7《中华人民**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1.8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本招标文件因需求标的物因种类繁多,未对一切相关产品的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这些标准应为合同履行过程中最新公布实施的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本招标文件所引述的标准和规范如与中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质量要求

2.1 采购人食堂的负责人及相关联系人有权参与配送工作的全程监督与管理,中标人应当及时收集用户意见,积极加强与采购人的业务联系。

2.2 材质要求

(1)中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政府有关规定。中标人对提供食材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中标人保证提供的食材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2)中标人所供食材不得将不合格品、假冒伪劣产品、病死残剩产品掺杂其中,不得提供下文描述的禁止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3)禁止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以下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0)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1)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12)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食品;

13)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4)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5)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16)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7)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8)转基因产品。

(4)中标人所配送的食物和货物的规格、质量须经采购人认可且达到优等质量标准,不得以次充好,若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未达到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回更换。

2.3 索证要求

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供货时就所供货物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索证资料:

(1)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等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所供肉类须提供检疫部门的检疫证明。

(2)食品添加剂,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3)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4)纳入许可管理的货物,提供采购货物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称“QS”证。

(5)根据采购人要求能够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各类检验检测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以上资料按需提供。

3、其他要求

3.1 按采购人需求采购各类物品,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关于货品分装、分割等其他满足使用的相关要求,价格应提前考虑在本次报价中。

3.2 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有明确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人要求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三分之二以上。

★3.3投标人须承诺,在服务期间,投标人完全能够保障采购人的应急需求(包括临时供货、市场询价、人员增设、食堂人员缺岗调度等)。(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政府机关食堂。

3.服务方式:中标人按采购人下单的食材种类和数量,按时足量的将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中标人采用专用配送车辆负责运输,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搬放至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要求

产品运输、储藏要求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配送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负责食材的采购;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配送人员的人身保险,配送人员发生的任何意外和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2.由采购人下达配送单(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具体时间),中标人按照配送单组织采购与配送。中标人需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食材详细清单。配送时,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清单品类,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名称、规格和重量等)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配送清单。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配送地点的保管,直至验收合格。

3.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重量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中标人开具多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4.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并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5.中标人不对采购人所需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在中标人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中标人所供货物需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分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

7.中标人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等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中标人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8.中标人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中标人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舱,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

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材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确保食材在运输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9.中标人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中标人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在接到配送通知后,备齐食材,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中标人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所购食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特殊、紧急商品须按采购人要求进度进行供货。

10.出入库管理:中标人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产品包装

1.肉类(水产品)等非定量简易包装的食材应使用独立洁净的食品盛放箱(筐)放置,避免挤压。中标人应保证具有对配送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以保持食材新鲜度。

2.中标人应根据配送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另外中标人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英文或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交接要求

1.中标人遇特殊配送要求时,应视情况提前3小时与采购人联系。

2.中标人须加强采购配送的组织管理,所有项目人员须遵守采购配送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食堂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食堂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它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4.中标人按要求将各食材送至食堂指定地点,并在具备监控的环境下进行验收,做到验收环境无监控死角,双方有争议有据可查。

5.每次配送食品须中标人自行留样封存,留样封存48小时以上。****的相关部门有权对封存的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每次配送的食材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二)人员配置要求

投标人应组建不少于3人的专业配送团队为采购人提供配送服务,并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无传染性疾病。(提供人员名单、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投标人具有冷库或保鲜库。(自有的:提供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或购买合同复印件(购买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配备用于本项目配送的专用车辆,至少配备一台冷链运输车辆。(自有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车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车辆的照片;租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的照片和租赁合同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具有配送场地。(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或购买合同复印件(购买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其他要求

1.供货期内,中标人按采购人指定时间提前供货到位(即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采购人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经采购人书面通知并调查核实后,首次发生,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当日该批次货物总价款20%的违约金;第二次发生,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当日该批次货物总价款50%的违约金;累计发生三次或单次给采购人造成重大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更换供货商家,并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除直接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通过诉讼的方式追偿上述款项所支出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受理费等相关费用)。

2.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要货通知后,应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中标人。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中标人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不因采购人的验收行为而终止责任。

3.中标人供应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资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人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协议,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赔偿。

4.中标人保证除采购人另有安排外,每天在6:00分至7:00分之间将食品食材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确保采购人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如有延误损失赔偿以合同为准,不能及时送达要当即与采购人联系,说明原因。若中标人不能按时送货,采购人有权另择其他供应商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应定期与采购人联系,听取和接受采购人对配送情况的意见建议;为方便管理,中标人投入的人员、车辆(应予以固定)等进入采购人监管区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遵守采购人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

6.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若采购人违约的,中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承担。

7.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8.中标人聘用员工的具体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劳动部门颁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所聘用员工福利待遇必须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所有同类岗位须实行同工同酬,投标人在报价测算时,不得低于以上标准进行测算。

9.中标人须具备正规合法的配送运输设备及车辆,并保证其配送运输车辆具备冷藏功能,确保所配送的食品食材等产品(特别是夏季)保持新鲜质优。

10.投标人应具有食品检测相关人员、设备、场地,或与具有食品检测****公司签订检测协议。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采用分批次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采购人按规定进行处理或由行政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先行垫付。若检测结果证实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相关标准,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检测结果合格,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中标人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抽检不合格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重新采购配送直至验收合格,有关重新采购配送、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合同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负责全部采购费、配送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及配送。

5.中标人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应立即与采购人指定收货人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数量是否与本合同/订单一致,质量及索证是否符合采购人要求,并共同签署到货验收结果。

6.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采购人依据《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对中标人的供货情况按月考核,考核采用扣分累计制,考核结果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式和要求

1.付款人:****

2.付款方式:双方按月结算。中标人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当月的《供货结算汇总表》(内容应包括实际供货数量、基准单价、优惠率及应结算金额)及经采购人验收人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报送采购人审核。货款经双方核对确认后结合考核结果进行据实结算,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采购人应在下一自然月月底前完成审核确认并支付相应款项(其他特约商品根据双方约定据实结算)。

3.最终结算价=实际供货数量×基准单价×(1-中标优惠率)。

4.由于中标人采取欺骗、隐瞒、虚报等手段,故意抬高配送价格的,采购人经调查发现配送价格虚高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按市场价重新结算。

5.中标人有责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时间,向采购人提供商品的价格信息,如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商品价格有异议,采购人应与中标人协商调整,中标人有举证责任。在报价的有效期内,采购人按双方所确定的商品价格进行验收货,并给予结算货款。物资的数量,以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应物资数量为准。

6.中标人提供给采购人的各类票据、检测报告、价格资料等,均应使用电脑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中标人应每天将配送单据送至采购人审查备案,对随意涂改、增减的票据,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无效票据,并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二)定价方式

★1.本项目投标报价以优惠率(%)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优惠率不得低于5%,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所有报价采用统一优惠率进行报价,如出现多个不同的投标报价优惠率,按无效投标处理。结算单价=基准单价×(1-中标优惠率)。

2.基准价的确定:中标人每月向采购人提供**市**区天虹、家润多、****超市及周边市场任意一项同类产品的市场报价(不少于两次)给采购人确认基准价,经采购人确认后,每月的货款将在基准价基础上按(1-中标优惠率)进行结算。

3.若商品在**市**区天虹、家润多、****超市及周边市场都没有报价的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可在周边各类大型商超询价,购买结算价格按照询价的最低价为基准价,结算单价=相应产品的基准价×(1-中标优惠率)。

3.1若商品在**市**区天虹、家润多、****超市及周边市场均无报价,可优先但不限于按下列标准进行定价:

(1)以线上京东价格为基准价,供货价=相应产品的基准价×(1-中标优惠率)。

(2****超市的价格为供货价。

(3)当商品在周边市场、****超市均无价格时,则可参考其他品牌或同类同规格商品,以协商时线上其他品牌或同类同规格商品的价格为基准价。

(4)当商品在周边市场、****超市均无价格时,也无其他同类同规格商品参考时,以中标人提****机关事业单位的有效凭证上的价格为供货价。

(5)特殊情况无法定价或对定价存在异议,可在纪检部门参与下通过****党组会进行协商。

4.因季节性变化或天气等不可预见的因素,部分品种的价格相对每月周期内双方确认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时,中标人无法独自承担其后果,需临时调整价格时,应书面通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方可调整。

5.****财政局《2024年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工作通报及2025年预留份额填报要求》相关规定,采购人食堂采购需在扶贫832平台或其他平台申报计划和任务量,由采购人自行在平台直购。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政策调整,一律按照新政策执行。

6.合同价格确定方式的约定:按照中标人的投标优惠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与中标中标人签订合同。

7.若采购人审计部门对本周期内供货价格有异议的,以采购人审计部门审计结论为准。

8.中标人有责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时间,向采购人提供商品的价格信息,如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商品价格有异议,采购人出具有效凭证与中标人协商,中标人须及时调整。

9.上述价格中,已包含物资、运输、搬运、检验检疫、人工、管理、税金、利润、财务等各项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检查与考核

1、检查时间:每月月底为定期检查日,遇到节假日或公休日,检查时间顺延。

2、凡有下列情况出现的,采购人可随时暂停该中标人在本项目中的供货资格直至终止合同,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还将追责,所有法律责任和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1)采购人考评较差或达不到国家、行业或合同约定标准;

(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4)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5)中标人违反合同条款不能诚信履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考核时间安排:每月考核、日常考核。

4.考核范围和方式:对中标人的送货及时性(交货的及时性;扩大供货的弹性;增、减订货货量的批应能力)、食材品质(物料来货的优良品率;质量保证体系;对质量问题的处理)、服务质量(零星订货保证;配套售后服务能力;员工服务态度及基本素质)、结账及时性(因中标人账目不符)、食材数量(食材数量按要求提供)等进行评分。

中标人供货中出现伪劣、质次原料,除退换货外,采购人有权依据《机关食堂供应商管理制度》开具《机关食堂供应商处罚单》,从月底结账总额中扣除这笔款项金额。(扣除款项与考核同时生效)

5.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

采购人依据《考核评分表》对中标人的供货情况按月考核,考核采用扣分累计制,考核结果作为结算支付依据,具体如下:按月考核85分(含)以上为合格,85分(含)以上按货款的全额支付;85分(不含)以下每分扣货款200元。根据考核结果,合同周期内低于80分的中标人,第一、二次进行约谈,第三次终止**。

采购人依据《机关食堂供应商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和修改考核办法,中标人必须支持和配合,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6.投标人需承诺自身及所配送的所有相关产品,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问题,且合同期内,确保所配送的食品不出现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投标人须对所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承诺,采购人一经查实,报财政监管部门处理。(投标人针对上述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结算,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考虑项目所需的产品以及产品运输保险储藏、检验、验收、人工费、耗材、合同期内因故更换所采购产品的等所有人工、培训、保险、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下达配送计划单,投标人须保证产品品质并自行考虑投标风险,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采购人将在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对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将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服务方案、商务条款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标书代写

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对;通过国家认可的官方渠道对证明材料进行在线核查;对无法在线核查的材料,向材料出具单位发函核实或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核查等。

5.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须自行核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此为投标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未履行核验义务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还须确保函中所填写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类型等数据的真实性,不得随意填写,该数据真实性亦纳入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核验范畴,因数据不实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6.若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向本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

7.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若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面临以下后果:

7.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7.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7.3在一****政府采购活动;

7.4若有违法所得,将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7.5情节严重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7.6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一旦查实提供虚假材料,其中标、成交结果将被认定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8.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10
招标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机关事务中心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一(肉类)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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