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水库):
本机关于2026年4月9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变更、延续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省取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二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条第二款、《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和变更取水许可。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由于机构改革,****水利所的取水许可****人民政府所有,同意该取水许可取水权作相应变更。取水许可证中单位****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镇长杨佳鑫,取水权人代码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033147H)。
二、同意你单位继续在****径****水库采用引水方式取地表水,年最大取水量134.96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0.86万立方米,用于农田灌溉用水,项目退水退入东岗寮村排涝渠。
三、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2026年4月19日至2031年4月18日),经审查合格的取水事项及工作要求在《取水许可证》及其附件中载明。《取水许可证》及其附件中载明的事项如发生变化,应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你单位应落实节水和水**保护措施,按规定做好取水计划工作,建立完善取用水档案管理制度,并按要求落实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项目取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量的统一调度和动态监测,依法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你单位应确保取水计量正常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要根据国家及省计量器具规定的检定周期,按规范定期开展取水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
六、项目取水许可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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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