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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2026〕255号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6-04-09 |
******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上报周浦镇建韵路(江月东路-繁荣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周府〔2025〕181号)收悉。经核,本项目建议书已于2024年6月7日获批(沪浦发改城〔2024〕521号),已逾有效期,现提出重新报批项目建议书。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路网,根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周浦镇建韵路(繁荣路-江月东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北起繁荣路,南至江月东路,道路全长约0.41公里(以实测为准),规划红线宽28米,按照城市支路标准建设。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和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路网系统规划以及周边地块现状等相关情况,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对道路工程进行多方案比选。优化道路横断面和纵断面设计,并处理好与已建道路、规划道路的衔接。在排水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以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你镇镇级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逾期失效。
七、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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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