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项目名称 | 鄂西北新型绿色环保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 | 项目代码 |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总投资3.2亿元,占地面积140亩,****中心、14栋高标准厂房、综合办公楼、电镀材料仓库和配套用房。园区可建设镀铬、镀镉、镀镍、镀锌、阳极氧化、电泳、喷涂、磷化、退镀等各种表面处理产线。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工业园 | 建设性质 | ** |
| 行业类别 | 环保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32351 | 环保投资(万元) | 5880 |
| 建设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市**区天舜大道1****办事处办公楼218室 |
| 邮政编码 | 441048 | 环评单位名称 | ****研究院****公司 |
| 是否受理 | 是 | 受理时间 | 2026-04-10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6-04-10 | 公告结束日期 | 2026-04-16 |
| 公示名称 | 鄂西北新型绿色环保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 公示内容 | ****鄂西北新型绿色环保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 | ||
|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鄂西北新型绿色环保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审批部门:****环境局 电话:0710-****038 通讯地址:**省**市高新区紫贞公园路1****中心1楼综合受理区综合受理窗口 | ||
| 公示部门 | ****环境局 |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大气环境 由报告书可知,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报告,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o、CO年平均质量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PM2s年平均质量浓度出现超标,超标倍数为0.014。 项目大气****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氮、硫化氢等恶臭及挥发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处理站的各池体采用加盖密闭设计,污泥脱水压滤及堆放在污泥脱水间内进行;****中心设置生物滤池1座及碱洗塔1座分别对酸性气体及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20m的排气筒进行排放(DA001)。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经过上述措施后,****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要求;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 因此,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地表水环境 项目污水最终受纳水体为汉江**段,汉江**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1类标准,。 本项目涉及的污水主要有:拟引入企业的生产废水(包括含银废水、含氰废水、综合废水、含铬废水、前处理废水、化学镍废水、含镍废水、含镉废水及混合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其中企业生产废水经各自预处理系统处理后再分质进入回用水系统后回用或排水系统处理后排放。纯水制备废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洒水、冲厕以及废水处理药剂配药。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经各****处理中心进行处理,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收集,经化粪池****处理中心,初期雨水均经****处理中心进行处理。****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经“一企一管”****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汉江。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总镍执行表2标准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处理厂接管要求。****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经“一企一管”****处理厂继续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中表1浓度限值,最终尾水排入汉江(**段)。因此,项目排水不会对汉江(**段)水质造成影响。3、地下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部分监测点位的纳、氨氮、锰、氯化物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l类水质量标准要求,其他指标均满足地下水水质标准要求。超标原因可能与人为生活污染、农业活动及区域地质背景有关。随着区域内居民点的逐步搬迁、园区的建设的及污水管网的覆盖到位,区域地下水水质将得到改善。 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废水和液态危险废物渗漏导致的地下水污染,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和废液暂存量较少,且危废暂存间地面及污水处理设施均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在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危废暂存间的日常运营管理,及时发现其渗漏现象并采取相关措施,加强防护,在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本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4、声环境 根据报告书,评价区厂界外布设的4个监测点位昼夜环境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值。噪声敏感点位(王树岗村)环境噪声监测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噪声源为厂房通排风系统、污水处理设施等设备噪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属于空气动力噪声,其噪声传播具有稳态和类稳态性质。项目主要水泵等噪声设备放置在室内,并通过消声器、隔声及隔振技术对噪声消减,能够降低噪声污染。噪声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排放达标,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叠加现状值可满足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对周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由报告书可知,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等废滤膜、废树脂、废机油、废包装物、试验废液、废弃化学试剂、污泥及树脂等。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格栅井和沉砂池中由分离出的粗细垃圾、飘浮物及沉淀物等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的生化污泥建议建成后对污泥进行鉴定,若为危险废物,须经处理后,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产生的物化污泥、废滤膜、废树脂、废机油、废包装物、试验废液及废弃化学试剂等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收集、储存、管理和处置要求进行。 本项目固废全部妥善处理处置,不对外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6、土壤环境 根据报告书,项目所在区域监测结果表明区域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土壤环境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本项目可能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为污水处理的废水和污泥处理构筑物在事故情况下,会造成污染物的泄露,通过垂直入渗进一步污染士壤。本项目根据场地特性和项目特征,制定分区防渗,同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危废暂存间 的日常运营管理,加强防护,及时发现渗漏现象并采取相关措施,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以按受。 |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请见以下附件。 |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 |||
|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