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阜阳北站新增直梯井道空调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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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北站新增直梯井道空调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招标编号:****)

****:

****公司**北站新增直梯井道空调项目,资金已落实。******北站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

1.单一来源谈判条件

****集团公司**北站新增直梯井道空调项目已由《2026****公司技术改造计划项目调整单》(2026-合资技9)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技改资金,发包人为******北站。现邀请****前来参加单一来源谈判。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西站、**南站、**东站、**东站、芦庙站。

2.2 项目内容:

**北站12台站台直梯、**西站6台站台直梯、落客平台南侧Z101、落客平台南侧Z102、2-3站台北侧Z204、4-5站台北侧Z206、6-7站台北侧Z208、8-9站台北侧Z210、**东站1台2站台Z102、**东站1台2站台Z02、芦庙站1台2站台Z02、**南站3台4-5站台Z04、6-7站台Z05、落客平台Z01增设井道空调。

2.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铁道部适行,****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不含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②供应商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企业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业绩,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023年01月01日以来新增直梯井道空调业绩。

证明材料:供应商(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供应商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4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其他主要人员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经理要求

1)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2025年08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3****商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供应商)。

3.5企业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供应商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与招标人或发包业务代理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8)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01月01日以来供应商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01月01日以来供应商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2023年01月01日以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8〕76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2023年01月01日以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9)供应商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10)供应商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记录。

(11)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款项,请以转账形式从参加本次采购的发包人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到****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邀请函第九条“联系方式”,转账时请备注“2026-0728-DY+标书款”。

4.2 请受邀单位准备好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3)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其他;(7)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及供应商单位开票(发票)信息。

上述材料请于2026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12日期间,依照本公告附件“2026-0728-DY单一来源谈判报名表”格式填写后,发送至发包业务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见本公告第十条“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后请与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并及时关注邮件回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本次招标项目编号简称+报名资料”,如“XX单位+2026-0728-DY+报名资料”。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谈判办法

本次单一来源谈判,报价方式为供应商二轮自主报价,其中第一轮报价为供应商在最终递交的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总价,****小组与通过初步评审后的供应商谈判后的响应总价。

7.《响应文件》递交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时间2026年04月16日09时20分。接收《响应文件》的地点为**省**市**区**路与**路**东南******公司二楼会议室。

7.2 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并应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供应商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需自行承担因响应文件丢失或无法及时送达等因素带来的一切风险。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8.1 开标时间:本项目不组织开标。

8.2 开标地点:本项目不组织开标。

8.3 开标方式:本项目不组织开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cg.****.cn)发布。

10.联系方式

发 包 人:******北站

地 址:**省**市**区曙光路1号

联 系 人:程工

联系电话:187****2379

发包业务代理:**华东****公司

地 址:**省**市**区**路与**路交叉口东南

邮 编:230022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2928

电子邮箱:****@126.com

银行户名:**华东****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第六支行

银行账号:3100 1519 3000 5564 4392

附件:报名表

发包人:******北站

发包业务代理:**华东****公司

2026年04月10日

附件: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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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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