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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有 效 性 | |
| 发文机关 | **** | 成文日期 | 2026年04月03日 |
| 标 题 | ****关于**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宛政土〔2026〕36号 | 发布时间 | 2026年04月10日 |
****政府:
你县《关于申报**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唐政文〔2026〕11号)收悉。按照《**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转用桐河乡申老家村集体耕地0.2232公顷,共计0.2232公顷(其中耕地0.2232公顷),作为**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接批复后,你县要在规******厅备案,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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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