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关于整合现有**开展家门口自然**的提案》(第****2024号)收悉,我单位的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市依托**国家公园及环**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在自然教育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但提案中指出的交通成本高、安全风险大、覆盖面有限等问题客观存在,制约了自然教育与生物多样性教育的普惠性。****环境局完全赞同提案提出的“开发家门口自然教育活动”的思路,认为该方案立足实际、可操作性强,有助于推动自然教育向常态化、普惠化方向转型。
结合生态环境部门职责,我局将在以下方面予以支持:
一、强化**统筹,支持基地科普功能提升
我局将积极配合教育、林业等部门,对各县(市、区)符合条件的森林公园、****基地、城市公园等开展生态环境功能评估,重点筛选交通便利、生态基础良好、适宜开展生物多样性体验的场地,纳入自然教育推荐清单。依托我市已有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示范创建基础,支持在**马头山森林公园、**莲****基地等区域,结合现有步道、休息区等设施,因地制宜增设生物多样性科普标识、生态解说牌等,提升场地的自然教育承载能力。
二、发挥专业优势,助力本土化教学团队建设
我局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系统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监测、环境科普等方面的人才与技术优势,协助组建“本土化、低成本”的自然教育团队。具体包括:推荐生态环境系统内具有生物、生态、环境等专业背景的技术骨干,作为校外辅导员参与课程设计与实地讲解;支持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生态修复实践等内容融入教学活动;鼓励高校环保社团、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志愿者招募与培训,推动形成“教师+基地人员+志愿者”协同机制,保障活动专业性与安全性。
三、加强示范引领,推动自然教育常态化发展
结合我市“绿水**就是**银山”****基地建设、****示范区创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等工作,我局将支持条件成熟的“家门口”****基地择优纳入生态环境宣传与教育重点支持项目。同时,在“**生态日”“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节点,****基地、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联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扩大自然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学生参与面。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贵局及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家门口”自然教育项目落地见效,助力提升我市青少年生态文明素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领导署名:苏远波
联系人:张孝文
联系电话:0599-****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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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