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年出栏64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方盛****公司 |
| 监测单位 | **市绿泽****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关于****年出栏64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有关规定,****于2026年3月8日主持召开了****年出栏64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市绿泽****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山**方盛****公司、监理单位**沐源****公司及施工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监测单位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以及水保方案编制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讨论,形成了****年出栏64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落实了水土保持法律责任,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工程的验收结果及验收资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自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向****及**方盛****公司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进行答疑。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4月7日 联系电话:安计花153****0239 地 址:**省**市**区柳青街道沭河路NAGA上院1号楼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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