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42**丙妹镇经三江梅林乡至从**山镇段工程
澄清公告(四)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G242**丙妹镇经三江梅林乡至从**山镇段工程(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文:
| 29 |
20.1 |
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在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约定 |
| 30 |
20.4.2 |
保险保额不低于:死亡伤残100万元/人,医疗保险30万/人,第三者财产保险500万元,保险费率在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约定。 |
现修改为:
| 29 |
20.1 |
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0.388% |
| 30 |
20.4.2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保额不低于:死亡伤残100万元/人,医疗保险30万/人,第三者财产保险5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0.269%。 |
二、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20.保险-20.1工程保险”**文:
“细化为:本款约定为: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保险金额: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费)至第 700 章的合计金额。
保险费率:****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
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
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公司需取得发包人同意。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内。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现修改为:
“细化为:本款约定为: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保险金额:按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费)至第 700 章的合计金额。
保险费率:按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费)至第 700 章的合计金额的0.388%计算。
保险期限: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
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公司需取得发包人同意。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101-1-a子目内。承包人须在开工前购买工程一切险,否则不予开工,若承包人实际投保的保险费率高于发包人给定保险费率的,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负责;若低于发包人给定的费率的,则按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要求且生效的保险单后按保险单的金额以总额为单位向承包人支付。”
三、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20.保险-20.4 第三者责任险”**文:
“20.4.2细化为:根据《广****运输厅 ****总局**监管局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桂交安监函[2025]507号要求。在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发包人和承包人作为受益人进行联合投保,保额不得低于:死亡伤残100万元/人,医疗保险30万/人,第三者财产保险500万元,****公司需要取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现修改为:
“20.4.2细化为:根据《广****运输厅 ****总局**监管局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桂交安监函[2025]507号要求,承包人须按照依法在银保监部门报备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和条款》的保险合同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保险范围:为本合同工程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 施工企业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及上述事故产生的医疗救护、抢险救援、事故鉴定、法律服务,以及事故善后处理等的保险
保额不得低于:死亡伤残100万元/人,医疗保险30万/人,第三者财产保险5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期限:进场前至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斯终止证书止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按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费)至第 700 章的合计金额的0.269%计算,
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公司需取得发包人同意。安全生产责任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101-1-c子目内。承包人须在进场前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否则不予进场,若承包人实际投保的保险费率高于发包人给定保险费率的,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按承包人的工程量清单的报价以总额为单位计量;若低于发包人给定的费率的,则按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要求且生效的的保险单后按保险单的金额以总额为单位向承包人支付。”
四、招标文件“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补充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原文:
|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计量 |
工程内容 |
| 清单 第200章 总 则 |
||||
| 101 |
通则 |
|||
| 101-1 |
保险费 |
|||
| -c |
安全生产责任险 |
总额 |
1.承包人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保险费率及保费计算方法办理安全生产责任险,****公司的保单金额以总额为单位计量; 2.保险期为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
根据项目专用合同第20.4.2办理安全生产责任险。 |
现修改为:
|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计量 |
工程内容 |
| 清单 第100章 总 则 |
||||
| 101 |
通则 |
|||
| 101-1 |
保险费 |
|||
| -a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
总额 |
1、若承包人实际投保的保险费率高于发包人给定保险费率的,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按承包人的工程量清单的报价以总额为单位计量;若低于发包人给定的费率的,则按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要求且生效的的保险单后按保险单的金额以总额为单位向承包人支付; 2、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和雇用人员工伤事故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根据合同条款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 |
| -c |
安全生产责任险 |
总额 |
1.若承包人实际投保的保险费率高于发包人给定保险费率的,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按承包人的工程量清单的报价以总额为单位计量;若低于发包人给定费率的,则按发包人收到收到符合合同要求且生效的的保险单后按保险单的金额以总额为单位向承包人支付; 2.进场前至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斯终止证书止及缺陷责任期。 |
根据项目专用合同第20.4.2办理安全生产责任险。 |
五、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做如下答复:
| 序号 |
疑问 |
答复 |
| 1 |
安全生产费用为不可竞争费,其中招标文件的金额为****309.00元,而电子工程量清单设置保留2位小数,为****308.76元,以哪个数据为准 |
以****309元为准,造价软件导出的电子标是整数的,出现两位小数是软件设置问题,请投标人自行修改设置即可。 |
| 2 |
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没有明确费率百分比,是否为缺漏项,或为承包人自主报价 |
不是缺漏项,需要****公司咨询报价,工程一切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的范围及内容由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名誉联合购买,保险费按投标人相应的报价以总额计量支付。 |
六、G242**丙妹镇经三江梅林乡至从**山镇段工程澄清公告(二)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时30分”,现修改为“2026年4月27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2026年4月10日